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三千四百九十九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C—HGX251377W
二、项目名称:国家移民管理局便携式拉曼光谱检测仪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欧朋斐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宝佳路66号—268室
被投诉人1: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国采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章胡同9号院1号楼一层
被投诉人2: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采购人、国采中心的询问回复及质疑答复存在问题。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部分缺乏事实依据,部分属于无效投诉内容,驳回投诉。
财 政 部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