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日前对《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起草了《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征求意见稿》所称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体系。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是指由政府推动设立或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确定的,通过资源整合共享的方式,为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服务的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要运行服务机构。
《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平台整合共享牵头部门负责统筹推进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牵头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监督检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运行情况,受理对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服务行为的投诉。省平台整合共享牵头部门为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部门,依托省数字广东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公共资源交易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省电子服务系统)为枢纽,纵向联通国家、省内各地级以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横向接入各类主体依法建设的电子交易系统,以及对接省内各行业电子监管系统。省电子服务系统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提供统一服务门户、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证照、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数据共享、统一信用核查、统一交易服务“好差评”、统一场地音视频管理等服务。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部门负责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平台建设。各地级以上市已经建成确需保留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应当与省电子服务系统互联互通。省、市平台运行服务机构依托省电子服务系统提供服务的,可以在省电子服务系统基础上扩展建设,提供个性化服务。
《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向社会免费提供依法必须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不得以登记注册、加入会员、购买特定服务等方式限制交易市场主体获取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禁止公开的信息除外。
《办法征求意见稿》还强调,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部门会同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并向社会公开,依托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申请、审核和反馈机制。各类电子交易系统和电子监管系统应当按照省统一数据规范,及时、准确、全面、安全地向省电子服务系统共享数据。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开放、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