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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三千零七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三千零七十二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YBID2-159-2025

二、项目名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塔湾校区西南门及广场改造工程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宏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南路33-34号

被投诉人: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1号

当事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以下称采购人)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磋商小组认定其响应无效的理由缺乏依据。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鉴于本项目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