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就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征求意见
近日,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5日。
征求意见稿包括强化招标人主体地位、规范第三方管理、加强评标专家管理、夯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能、加强招标投标全过程管理、保障措施六部分内容。
强化招标人主体地位方面提出,一是优化完善交易系统功能,实现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资格后审)全面实施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评标。涉密项目进行招标的应当实施“双盲”评审。二是招标人健全内控管理机制,按照权责匹配原则,招标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对招标方案、“双盲”评审落实、招标文件编制、标后复核及中标通知书发出等招标全过程合规性负责等。
规范第三方管理方面提出,一是强化交易系统、专家抽取系统、远程异地评标信息系统运行监管,进行24小时巡查,对提前解密、违规操作、安全设备未使用等行为进行即时预警记录。不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测及风险评估,对不达标的系统暂停使用并限期整改。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免费的交易系统名单和收费的交易系统名单及收费标准,供招标人选择使用。二是招标人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约束招标代理机构活动。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依规、诚信自律经营,不得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输送不正当利益等非法手段承揽业务;坚决抵制相关方提出的违法要求,不得背离职业道德无原则附和;实行电子招标投标的,不得收取招标文件等资料费用。
加强评标专家管理方面提出,持续拓展专家“盲抽”功能,探索实行专家自动抽取的可行性。招标人应尽可能安排在上午8:45、9:00、9:15开标;专家抽取应在项目开标后30分钟内进行,专家应在接到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与评标,专家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提交请假申请无处罚,30分钟后提交请假申请将视为迟到(禁止参与评标6个月)。项目需抽取省外专家的,应经相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并出具相关意见,评标工作应满足我省“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评标相关要求。
夯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能方面要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要坚持公共服务定位,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切实守住廉洁和安全底线,自觉接受行政监督,并积极配合支持行政监督部门履行职责。同时,要落实辅助监管责任,发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加强招标投标全过程管理方面,标前强化招标方案策划、优化计分规则、加强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公示力度、规范先行招标管理;标中合理安排现场踏勘、加强异常评分管理、强化标中评标核查;标后加强审查、扩大公示范围等。
保障措施方面,一是各级行政监督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畅通投诉渠道,依法处理招标投标违法行为投诉,投诉处理结果反馈当事人的同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对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未明确监管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管责任全覆盖、无盲区。三是行政监督部门应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协作配合,对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处理,以零容忍态度打击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对影响恶劣的案件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通报曝光,实现“办理一案、预警一域、规范一行”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