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三千四百二十一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深圳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嘉北社区南湖路3005号国贸商业大厦34层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深圳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深圳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49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财 政 部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