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三千二百八十五号)
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在多个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违规收取电子采购文件费用、转嫁评审专家劳务报酬、超出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等问题。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四条、《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等规定,本机关责令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就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及时清理和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
财 政 部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