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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黑龙江省政府同意,黑 龙江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信厅、发 改委、卫健委、人社厅、农业农 村厅、扶贫办、税务局、地方金 融监管局,日前提出了《关于统
筹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 若干财税政策的意见》(黑财 办[2020]9号,以下简称《意 见》)。《意见》从进一步提高 疫情防治一线医务等人员补助待
遇;完善省内疫情防控应急物资 保供政策;支持骨干工业企业复 工复产;支持“百大项目”开工 建设;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等五 方面提出了10条财税政策意见。
值得政采人关注的是,《意见》 要求黑龙江省财政厅、各级预算 单位、各级集中采购机构、各政 府采购代理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 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引导各级预
算单位加大对中小企业采购的倾 斜力度,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对非专门面向小 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将小微 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由6%— 10%统一调整为10%,按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