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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解公立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价高质低”困局

曹国强 劳涵仪

摘要】公立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是财政性资金与公共卫生资源投入的重要领域,其采购质量直接关系医疗服务能力、诊疗安全与患者负担。然而,“价高质低”现象长期困扰医疗设备采购工作。近年来,政府采购层面陆续出台政策,要求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绩效考核管理,并强化了采购需求标准建设、全流程质效管控等顶层设计。但实践中,采购需求源头虚设、技术参数非必要拔高、配套服务捆绑溢价、评审规则质价失衡、履约验收流于形式、绩效评价刚性不足等“价高质低”问题长期困扰医疗设备采购。文章立足公立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技术迭代、临床依赖性高、售后服务专业性强等特殊性因素,系统剖析“价高质低”问题从“表面异常”到“深层成因”的演化逻辑,揭示各环节联动与循环的强化机制,评估现行制度执行的现实困境,进而从需求标准化、参数论证刚性化、评审规则质价协同、履约验收专业化、绩效评价硬化、监管能力提升六大维度提出综合治理路径,以期为破解“高价低质之困”提供理论支撑与实务参考。

关键词】公立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价高质低”;需求管理;政府采购绩效


伴随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进,各级医疗机构医疗设备投入持续增长,高端影像设备、生命支持系统、检验分析仪器、手术机器人等大型医用设备的采购规模与技术复杂度显著提升。然而,高额投入并未完全转化为对等的医疗设备服务效能,“价高质低”现象长期困扰医疗设备采购实践。所谓“价高质低”,并非简单指“价格高于市场均价”或“质量未达到合格标准”,而是更隐蔽的结构性失衡——采购人以显著高于市场合理价格购入性能平庸、配置缩水、服务不足或适用性差的设备。其后果不仅限于财政性资金使用低效,更深远的危害在于:医院未获得与支付价格相匹配的诊疗能力提升,部分设备因实用性差、故障率高或服务缺失沦为“僵尸设备”;部分设备甚至因设备性能不稳定或技术落后,影响诊疗安全,间接加重患者检查、治疗负担。

针对上述问题,我国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并将提升政府采购绩效置于突出位置。2026年,财政部专门出台《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简称2号文),明确提出将提升政府采购绩效和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作为核心工作目标,这一顶层设计为整治政府采购“价高质低”的异常情况、筑牢采购全流程质效管控体系提供了制度指引。

值得深思的是,2号文将“优质优价”置于改革的核心位置,文件强调“整治政府采购领域‘内卷式’竞争,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这恰恰切中了医疗设备采购“价高质低”问题的要害。大量实践表明,“价高质低”并非仅仅发生在采购环节,而是贯穿需求论证、参数编制、评审定标、履约验收、绩效评价的全链条。各环节制度缝隙与执行短板,且环节间相互传导、循环强化,形成难以突破的恶性循环。

笔者立足公立医院这一特定采购主体,系统梳理医疗设备采购“价高质低”的典型表现与演化特征,深入剖析其全链条根源与制度逻辑,评估2号文等新规在医疗设备采购领域的落地困境,并针对性提出系统性治理路径。

医疗设备采购“价高质低”典型表现与演化特征

笔者调研发现,实务中医疗设备采购中的显性问题主要包括技术参数“量身定制”、围标串标、专家操控、多层利益输送及非理性的进口偏好等显性失范行为。同时,问题形态呈现出隐蔽演化趋势,利益输送逐步向信息化系统、人工智能算法等复杂技术转移,并衍生出合规租赁形式的变相采购,以及借“产学研合作”之名实施的长期利益绑定,形成更具伪装性与系统性的新型风险。

高价低配与豪华采购

在早期阶段,医疗设备采购的“价高质低”问题表现较为显性,主要体现为两类典型模式:

第一,显性的“高价低配”。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与主流配置存在差距的“阉割版”设备。例如,影像设备的探测器排数更少、球管热容量更低、后处理工作站功能简化;手术显微镜的光学变焦倍数或光源等级降级;检验设备的通量更低、试剂位更少。然而,这些“阉割版”设备中标价格却与高配版本持平甚至更高。验收时若采购人缺乏专业检测能力,往往难以发现此类问题,造成“花高配的钱、买低配的货”的结果。

第二,盲目的“豪华采购”。部分医院在设备选型时不加节制地追求“最高端”“最新款”,引入远超实际临床需求的顶尖配置。例如,基层或二级医院采购超高端CT(Computer tomography,计算机断层扫描)、3.0T MRI(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磁共振成像),但其日常诊疗病种、患者流量、技术人员能力均无法充分发挥设备性能。设备长期处于“低负荷运行”状态,高端功能闲置,而购置、运营及维保成本却居高不下。

从单一环节到全链条

随着监管力度加大、医院采购专业能力提升,显性的“高价低配”与明目张胆的“豪华采购”行为有所收敛。然而,“价高质低”问题并未消失,而是发生了实质性的形态演化,表现形式更为隐蔽,合规性“外壳”更加完整,其具体隐匿环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未实事求是进行采购需求编制。采购需求是采购活动的起点,也是“价高质低”问题产生的早期环节。实践中常见两种情形:一是“需求脱节”——采购需求与临床实际需要脱节,表现为参数堆砌、功能冗余,甚至直接照搬特定品牌的技术规格,形成事实上的“参数壁垒”,将高性价比竞品拒之门外,而中标的高价设备并未带来相应价值;二是“需求错位”——未能准确描述临床诊疗真实需求,尽管此类采购程序可能合规,但同样造成财政性资金的巨大浪费,属于广义的“价格与价值背离”。在需求虚设的基础上,技术参数的“非必要拔高”成为“价高质低”的重要推手。供应商与部分医院内部人员形成利益关联,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将常规性能指标(如本可由中端设备满足的)刻意提升至高端甚至超高端层级;将非核心但具有排他性的指标设为“★号”关键条款,使某特定品牌(通常价格较高)得以独家响应;以“系统兼容性”“数据接口一致性”等名义,强制捆绑主机与高价配套软件、专用耗材、原厂维保服务等,排除第三方兼容产品。

第二,评审因素设置。评审是“质”与“价”的博弈场。在医疗设备采购中,评审规则设置不当是“价高质低”的制度性温床:其一是“重价轻质”——不合理压低价格分权重或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导致中标产品虽价格低廉但性能无法满足临床需要,构成另一种形式的“价质失衡”;其二是“重质轻价”——价格分权重过低(如≤30%),供应商报出高价仅损失少量价格分,却能凭借技术分的微弱优势轻松弥补,依靠“参数噱头”赢得项目。

第三,履约验收。验收环节是防范“价高质低”的“最后闸门”,但在实践中可能形同虚设。主要原因是验收人员缺乏专业判断能力与检测手段,多数医院设备科及使用科室仅能进行“核对型号、检查外观、开机点亮”等基础操作。此外,验收标准设置得过于粗略,合同与招标文件往往仅笼统要求“承诺满足招标参数”,却未约定具体的测试方法、量化性能指标底线、误差范围及争议处置程序。

第四,绩效评价。采购结束并非终点,绩效评价是将效果反馈至未来决策的关键机制。然而,当前医疗设备采购后的绩效评价普遍存在“指标模糊”问题(多为主观满意度等笼统评价),且评价结果与采购决策、供应商管理、责任人考核缺乏实质关联,未能形成“评价—反馈—改进”的管理闭环。

全链条恶性循环的形成

上述各环节并非孤立存在,而是形成了相互传导、彼此强化的恶性循环:需求虚设与参数拔高为高价中标提供了“合规”依据;评审规则质价失衡使高报价凭借技术优势顺利胜出;验收形式化导致设备性能缩水问题无法在交付阶段被发现及纠正;绩效评价缺位则阻碍了经验教训向后续采购的反馈。每个环节的失守,都在放大上一环节的问题,并为下一环节制造更大的风险敞口。“价高质低”,正是全链条系统性失灵的外在表现。

医疗设备采购面临的多重困境

当前,医疗设备采购面临诸多困境,主要体现为市场层面存在信息不对称,买方难以掌握真实成本与技术参数;采购主体内部权责不清,决策与使用环节脱节,易产生利益冲突;采购监管存在盲区,过程追踪与问责机制不健全,难以有效遏制失范行为;等等。

医疗设备市场信息不对称突出

医疗设备市场是一个信息不对称的市场,这种不对称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层面。

技术信息层面,高端医疗设备集成了多学科前沿技术。临床医生深谙其临床价值,却未必掌握工程原理、成本构成及可靠性数据等技术经济信息;采购人员精通采购政策与流程规范,但缺乏专业技术研判能力;供应商同时掌握技术与成本信息,处于信息优势地位,有能力利用技术参数复杂化、关键信息披露碎片化以获取超额利润。

价格信息层面,医疗设备价格形成机制不透明。同一型号设备在不同地区、采购批次、配置方案下的实际成交价格差异巨大,且缺乏公开、可信的价格参照体系。采购人难以判断供应商报价合理性,“高价”往往需通过横向比较才能确认——但若其他供应商同样被“参数壁垒”排除或集体报高价,比较的基础便已失真。

性能信息层面,设备的长期可靠性、临床真实表现、售后响应质量、耗材真实消耗等“体验型”属性,往往需经长期使用后才能被采购人充分感知。

采购主体内部矛盾与目标冲突

公立医院采购决策主体的行为逻辑受多重目标牵引,这些目标之间并非总是一致的,有时目标相互冲突,导致采购行为偏离价值最优导向。

第一,规避责任与“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对采购决策者而言,采购“高价”设备可能被审计或巡视指出“铺张浪费”,但采购“低价但适用性差”的设备则更可能被临床科室投诉“无法使用”。在规避风险的动机下,决策者倾向于选择高价、知名品牌,以及经“市场验证”的设备——即使其性价比未必最优。这种行为逻辑在个体层面是理性的,在整体质效层面却是次优甚至有害的。

第二,技术偏好与“参数竞赛”。学科带头人、临床骨干,在设备选型中拥有重要话语权。部分人员存在天然技术偏好,倾向于追求“最新”“最高”技术参数,而非基于成本效益分析,这导致采购文件的技术门槛被持续推高,价格随之水涨船高。

第三,利益关联与“制度套利”。少数采购相关人员与特定供应商存在不正当利益关联,通过需求定制、参数设障、验收“放水”等方式实现利益输送,这是严重的制度扭曲形式,虽并非主流,但危害巨大。

穿透式监管存在较大难度

实务中,医疗设备采购“价高质低”现象的外部监管面临两方面困难:一方面,监管人员同样受制于医疗设备技术的专业门槛,难以独立、权威地判断参数必要性与价格合理性,监督检查往往止步于程序合规性审查。另一方面,“价高质低”问题嵌入采购全链条,调查取证需调阅需求论证、参数编制、评审打分、验收测试等多环节材料,在执法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难以实现常态化、穿透式的有效监管。

全链条综合治理的路径

医疗设备采购“价高质低”是全链条、系统性问题,单一环节的修补、救济难以奏效,必须构建覆盖需求、采购、验收、评价全过程,协同制度、技术、信用、能力等多维工具的综合治理体系。

标准化与论证刚性化

第一,加快推进医疗设备采购需求标准体系建设。建议由财政、卫健主管部门联合牵头,依托行业协会、临床及采购实务专家,分优先级(大型设备优先、通用设备优先)制定需求标准,明确关键性能指标的“必要区间”与配置分级(如基础级、进阶级、研究级),并对应典型临床应用场景,为采购人提供权威参照。

第二,建立需求论证的“刚性程序”。针对达到预算门槛的医疗设备采购,应强制实施独立的跨机构需求论证。论证内容须涵盖临床需求的真实性与紧迫性、不同配置方案的成本效益比较、市场同类产品性能与价格分析。论证报告须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作为后续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三,推行“参数必要性审查”制度。采购人在编制技术参数时,应逐条说明指标的设置理由及其与临床需求的对应关系。对于指向性明显、可能构成排他性的参数,应提供3家以上品牌能够满足要求的实证材料。

质价趋于协同

其一,科学设定差异化价格分权重。依据设备类型与市场竞争程度差异化设置价格分权重:对于技术成熟、品牌差异较小的设备,可适度提高价格分权重;对于技术前沿、性能差异显著影响临床价值的设备,可设置相对较高的技术分权重,但同时应强化技术分的客观性与可复核性。

其二,引入“全生命周期成本”评价。将设备的预计运行成本(包括维保、耗材、软件升级、校准检测等)纳入评审考量,可独立评分或折算为价格分调整系数,从机制上抑制供应商通过“低价主机、高价耗材/维保”获取超额利润的商业模式。

其三,探索“价格合理性穿透评审”。对于投标报价显著高于市场调研价格或历史成交价格的情形,评审委员会应启动澄清程序,要求供应商说明价格构成和溢价依据。无法合理说明的,应作扣分或无效投标处理。

形式和性能的验证

第一,建立“性能测试验收”制度。在合同与采购文件中应明确验收阶段的具体测试方法、测试工具、合格标准及争议处置程序。大型设备验收应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出具独立的性能测试报告。

第二,推行“分阶段验收”与付款挂钩机制。将验收分为到货验收、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验收、质保期满验收等多个阶段,各阶段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相应比例的合同款项。在财政预算管理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将一定比例的尾款(如10%~20%)与质保期内设备的运行表现挂钩,增强供应商持续履约的动力。

绩效评价与责任约束

第一,构建医疗设备采购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价格合理性”(反映与市场价、预算的偏差)、“性能达标率”(反映验收测试结果与投标承诺的对比)、“临床使用率”(设备是否得到充分利用)、“运行经济性”(维保、耗材等后续支出成本)、“用户满意度”等多维度进行综合评分。

第二,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后续同类设备采购需求论证的重要参考,并将供应商履约情况全面应用于后续采购的资格审查与评审环节。

专业化与常态化监管

第一,建立医疗设备采购“专家支撑库”。整合临床工程、技术经济、采购法规等领域专家资源,为监管部门开展需求复核、投诉处理、专项检查提供技术支撑,破解“专业门槛”对监管效能的制约。

第二,推进采购信息公开与价格透明化。建立医疗设备采购成交价格信息共享平台,鼓励采购人主动公开中标设备的配置清单、成交价格、验收结果等信息。逐步积累形成可供行业参考的价格数据库,为异常高价识别提供参照基准。

第三,强化供应商信用约束。将“价高质低”行为,特别是在验收中发现性能缩水、配置减配、服务违约等情形纳入供应商信用评价体系,与参与资格、评审加分等挂钩。情节严重者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结语

公立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领域的“价高质低”问题,绝非简单的“价格偏高”“质量偏低”的技术性瑕疵,而是一个嵌入需求论证、参数编制、评审定标、履约验收、绩效评价全链条,折射出信息不对称、激励扭曲、能力缺口、监管困境等多重深层矛盾的系统性难题。然而,从制度文本到实践质效,还存在不容忽视的“最后一公里”困境。“价高质低”问题的根源已经深度嵌入全链条的每一个环节,且各环节之间存在复杂的因果传导与循环强化机制。这意味着,任何单点突破式的治理策略都难以奏效。未来的改革必须坚持“系统思维”,在以下4个方向上协同推进:

第一,从“重程序合规”向“重实质质效”转变。程序合规是底线,但不是终点。要将质效目标真正内化于采购全链条,从需求论证、评审规则设计到验收标准设定,始终以“能否为患者和临床带来真实价值”作为评判标尺。

第二,从“单点修补”向“全链条闭环”转变。需求管理、评审优化、验收严控、绩效评价必须作为有机整体协同推进,堵塞每一个环节的漏洞,打破各环节之间负面传导的恶性循环。

第三,从“制度依赖”向“制度与能力并重”转变。完善的制度需要匹配的执行能力。必须同步提升公立医院采购部门、临床科室、监管部门在医疗设备技术经济评估领域的专业能力,为制度落地提供能力支撑。

第四,从“静态合规”向“动态优化”转变。医疗设备技术持续迭代,临床需求不断演进,“价高质低”的治理也必须是动态的、持续优化的过程。绩效评价的核心价值,就在于推动这一动态学习循环的形成。

公立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的质效,事关亿万患者福祉与财政性资金效益。根治“价高质低”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方向已然明确:以2号文的落实为契机,凝聚监管部门、采购人、临床专家、行业组织等各方合力,持续推动从全链条堵塞漏洞到系统能力提升的深刻变革,公立医院医疗设备政府采购绩效必将迎来根本性改善。

(作者单位:曹国强,农业农村部中国水稻研究所;劳涵仪,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责编:辛美玉 ; 编辑:李天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