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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暗标评审工作指引(试行)》(简称《指引》)。《指引》明确,在202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试行期间发布招标计划、进入各级交易中心依法必招的房建市政施工、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项目,除需现场/视频述标外,原则上实行暗标;情况特殊不实行暗标的,须报行政监督部门同意。监理项目暂不实行暗标,支持量化评审。《指引》指出,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须写明暗标匿名要求。有示范文本的项目使用示范文本,无示范文本使用模块化招标工具。技术部分强制统一规范:仿宋四号黑色字体、单倍行距,不得出现单位、人员、徽标等识别信息。若技术部分格式不合规、带出身份标识,评标委员会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否决其投标,被否决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部分评分环节。《指引》要求,招标人应在预公示的招标文件中就投标人须知等章节,根据暗标评审要求作出相应规定;办理进场交易登记时,标段基本信息页面的“是否暗标评审”默认勾选为“是”,特殊情形不适宜采用暗标评审的,应勾选“否”并上传加盖招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经行政监督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不采用。(来源: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