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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印发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公平性自查报告(参考文本)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公平性自查报告(参考文本)》(简称《参考文本》)。根据《参考文本》,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公平性自查主要包含如下内容:在标前工作阶段,是否存在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的情形;是否发布招标计划;是否存在招标人在进行招标前与中标人联系施工、供货或服务事宜的情形。在招标和投标阶段,是否存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早于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时间的情形;是否存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的范围、规模、技术标准等内容与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不一致的情形;是否存在未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情形;等等。在开标和评标阶段,是否存在接收应当拒收的,或者拒收应当接收的招标文件的情形;是否存在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不符合规定的情形;是否存在评标委员会成员不按规定评标的情形;等等。在定标阶段,是否存在招标人未严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的情形;不采用评定分离的,是否存在未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情形;采用评定分离的,是否存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案确定中标人的情形;等等。以及是否存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的情形。

责编:辛美玉 ; 编辑:李天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