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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网络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四川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的,原则上优先使用网络远程异地评标,在评标专家抽取环节,由网络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管理系统根据所选评审行业、各地评标机位情况随机进行安排。《办法》明确,网络远程异地评标项目通过项目开标场所的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终端或在线抽取账号统一抽取主场和副场专家,主场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人数不超过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办法》要求,网络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评标委员会应按规定设置负责人,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享有同等表决权。主场和副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招标文件客观类评审事项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由负责人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在线协商讨论。无法统一意见时,通过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进行投票表决,表决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对评标结论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