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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关于全省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正式应用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自2025年12月15日10:00起,正式启用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通知》明确,自2025年12月16日起(含当日),湖南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湖南省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即从12月16日起(含)在所有开评标项目中执行湖南省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且作为招标投标信用评审的唯一计分依据。《通知》要求,信用评价实行每月定期更新,每月5日9:00发布评价结果并公示3天,如投标人认为评价结果存在错误,可在公示期内进行申诉。《通知》规定,对于在12月15日(含)之后制作并发布招标文件的,“机器管招投标”交易系统已自动在其招标文件中载明正式应用湖南省统一信用评价结果的具体条款,无需另行发布澄清文件;对于在12月15日之前已发布招标文件,且开标日期在12月16日(含)之后的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必须在交易系统中重新制作答疑澄清文件,告知潜在投标人应用湖南省统一的信用评价结果,如仅就信用评价结果应用问题发布答疑澄清文件的,可不顺延开标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