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二千四百六十一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214-244104155LLY
二、项目名称:国家消防救援局南京训练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消防装备建设项目—通信类装备(05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菲斯汀特种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将军路6号J6软件创意园9号楼
被投诉人1:国家消防救援局南京训练总队(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古泉社区排山41号
被投诉人2:江苏舜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招标文件关于样品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2.招标文件付款期限不符合规定。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
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未依法编制招标文件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 政 部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