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三千二百二十四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4-17-04A-2025-D-F-E23989
二、项目名称:汕头海关技术中心2025年海关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采购包1)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省国器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大岗路5号2栋201房
被投诉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春融三路7号南方财经大厦30层
当事人:汕头海关技术中心(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泰星路3号
相关供应商:颐海宸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颐海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阎富路69号院15号楼-1至4层101三层80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中标产品的制造商不具备制造仪器仪表的法定资质。投诉事项2,代理机构未对制造商的资质进行回复。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属于无效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财 政 部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