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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培训班的通知

为提高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业务水平,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按照《2006年财政部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安排,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与国库司研究决定,举办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政府采购法律及有关制度规定;

  (二)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及工作机制;

  (三)政府采购统计信息系统操作。

  二、培训对象

  中央京内京外单位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的人员,每单位2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培训班分两期举办,每期培训150人,两期共计300人。

  三、培训时间

  第一期:2006年12月2日至3日,12月1日报到;

  第二期:2006年12月6日至7日,12月5日报到。

  四、培训地点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市环岛南路)。

  五、培训经费

  培训费由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按标准统一核拨,食宿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由学员及所在单位负担。

  六、其它事项

  (一)请各单位务必于11月27日前将填好的报名回执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财政部国库司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将到达厦门的航班或车次提前电告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以便接站。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培训二处董云,联系电话:010—68552057;

  2、财政部国库司夏玲,联系电话:010—68552272、68552233

  (传真),电子邮箱:mof.xialing@gmail.com;

  3、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李芳芳、汪太明,联系电话:0592—2577799、2577797,2577777(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