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三千三百二十九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C-FGX250752X
二、项目名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马甸办公区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京师盾(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10号7幢主楼201室
被投诉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国采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章胡同9号院1号楼一层
当事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机关服务中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机关服务局,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金蓝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金蓝盾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27号院3号楼305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4,评标委员会对金蓝盾公司多项评审因素评审有误;投诉事项2,金蓝盾公司响应的保安队长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涉嫌提供虚假材料;投诉事项3,金蓝盾公司针对“同类型项目案例”涉嫌提供虚假材料;投诉事项5,金蓝盾公司涉嫌与国采中心、采购人串通,指定专家评审。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3、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投诉事项5为无效投诉事项。
财 政 部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