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三千零八十五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清采招第20250103号
二、项目名称:清华大学材料学院逸夫楼防火门更新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恒鑫伟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苑东苑三区56号楼-1至4层17二层209
被投诉人1:清华大学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被投诉人2: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6号楼5层502-7
相关供应商:太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太通公司)
地 址: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庙城299号201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太通公司评审得分不应当为89.5分,评标委员会评审有误。投诉事项2,太通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
财 政 部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