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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除四川“十五五”研究课题比选结果相关公告三则

关于废除四川“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研究和四川优化国土空间和重大生产力布局研究2个课题比选结果的公告

2024年4月9日,我委组织专家对四川“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研究和四川优化国土空间和重大生产力布局研究2个课题的承担单位进行公开比选,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了中选单位,并对比选结果进行公示。按照《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因中选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对上述2个课题的比选结果予以废除。

如对本次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5月7日前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人:赖老师,联系电话:028—86702177.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


关于废除四川“十五五”深入推进“五区共兴”促进高水平区域协调发展研究课题比选结果的公告

2024年4月10日,我委组织专家对四川“十五五”深入推进“五区共兴”促进高水平区域协调发展研究课题的承担单位进行公开比选,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了四川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院为中选单位,并对比选结果进行了公示。按照《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因中选单位四川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对四川“十五五”深入推进“五区共兴”促进高水平区域协调发展研究课题的比选结果予以废除。

如对本次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5月9日前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86702036.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


关于废除四川“十五五”人口高质量发展与经济社会良性互动研究课题比选结果的公告

2024年4月12日,我委组织专家对四川“十五五”人口高质量发展与经济社会良性互动研究课题的承担单位进行公开比选,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了中选单位,并对比选结果进行公示。按照《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因中选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对四川“十五五”人口高质量发展与经济社会良性互动研究课题比选结果予以废除。

如对本次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5月10日前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86702657.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