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新华社新闻大厦三四层环屏屏体改造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1941STC71580)作出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1:新华通讯社办公厅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当事人2: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当事人3:上海三思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三思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疏影路1280号
二、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中标供应商三思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三思公司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项目中标无效。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