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二千三百五十五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YZC-G-H-230064
二、项目名称:购置两室一站所需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市伊耐净洗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鹤龙东路6号(自主申报)
被投诉人1:鄂尔多斯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长宁街4号
被投诉人2: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湖滨路原东乌铁路大厦
相关供应商:浙江洛森压缩机有限公司(以下称洛森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兴国路505号5幢二单元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标的名称编制有误。投诉事项2-6、8,其不应被评为无效投标,洛森公司涉嫌虚假响应,应为无效投标且中标无效,以及本项目应重新评审等。投诉事项7,洛森公司及各投标人均未提供节能证书,本项目应予废标。投诉事项9,洛森公司提供虚假小企业声明函谋取中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由于本项目存在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违法违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对投诉事项2-6、8不再进行具体审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属于无效投诉事项,投诉事项7成立,投诉事项9缺乏事实依据。
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编制问题限期改正。
财 政 部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