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定制软件全过程测评技术服务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TC1901AWP)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上海房申信息技术服务中心(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富民支路58号A3-4651室(上海横泰经济开发区)
被投诉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当事人:中国地震台网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横街5号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10为:招标文件相关技术指标的设置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3、4缺乏事实依据;根据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5-10成立。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问题限期改正。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