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农业农村部建设部分)硬件设备、系统软件、机房改造、系统集成采购项目(第一包)”(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GC-HG4190877)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明德万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中兴路21号院1号楼6层606
被投诉人1: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18号楼102室
被投诉人2: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国采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相关供应商: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科金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1006室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为:中标供应商中科金财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相关指标要求,应当投标无效。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