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和招标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的通知》(发改法规〔2025〕135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等文件精神,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相关部门起草了《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2月5日至3月7日。相关意见建议请通过在线填报、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公共资源处。单位反馈意见,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个人反馈意见,请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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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