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三千二百八十一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2025-PL-GK-HW-055
二、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25年蛋白质测定仪采购项目(包件2)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济南精锐分析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1号小鸭工业园内一号仓库办公室
被投诉人: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以下称海关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内大街6号
当事人:海关总署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内大街6号
相关供应商:湖北科纳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科纳汇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32号武昌府二期西区5号商业B座19层13室、14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海关采购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4,本项目符合性审查有误,且海关采购中心未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对其质疑不予受理,程序违法;投诉事项3,科纳汇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3属于无效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财 政 部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