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二千九百七十四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青海凌星公招(货物)2024-170
二、项目名称: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装备配备项目(第二十批)第三次(包2)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恒锐新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上海市奉贤区肖湾路511号2幢3层
被投诉人1: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桥路19号
被投诉人2: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15号3号楼1单元2层1023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本项目符合性审查错误。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
财 政 部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