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督撤字〔2022〕76号、建督撤字〔2022〕77号、建督撤字〔2022〕78号,对广西XX学院何XX、安徽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XX、江西XX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XX枫叶园林规划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处罚。
其中,何某在广西XX学院工作期间,违规将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注册在广东南海城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经调查核实,杨某在安徽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福建朝良建筑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经调查核实,江西XX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XX枫叶园林规划工程有限公司)申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业绩材料中,“井冈山市红星广场工程”“万年县锦湖休闲广场工程”“永新县市民休闲中心广场建设工程”“井冈山市新城镇文化广场工程”“永新县工业园区污水管网二期工程”“铅山县鹅湖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井冈山市工业园区2号排水泵站工程”“铅山县永平镇排水泵站工程”“永新县工业园区2#排水泵站工程”“井冈山市罗浮污水提升泵站工程”“万年县锦绣路延伸工程”“永新县工业园区发展大道二期建设工程”等业绩均不存在,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决定撤销何某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何某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请何某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决定撤销杨某的一级建造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杨某不得再次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请杨某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决定撤销江西XX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XX枫叶园林规划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江西XX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XX枫叶园林规划工程有限公司)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请江西XX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XX枫叶园林规划工程有限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证书到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