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文件编号:青政采竞招(货物)2020-221号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民族大学智慧校园信息化生态--基础网络建设采购项目
采 购 单 位:青海民族大学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020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6
一、说明............................................................ 6
1.适用范围....................................................... 6
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6
3.投标费用....................................................... 6
二、谈判文件说明.................................................... 6
4.谈判文件的构成................................................. 6
5.谈判文件的质疑................................................. 7
6.谈判文件的修改................................................. 7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7
7.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
8.投标报价及币种................................................. 8
9.投标有效期..................................................... 8
10.谈判响应文件构成.............................................. 8
11. 谈判响应文件的格式及编制要求................................. 9
四、 网上投标....................................................... 9
12.网上投标...................................................... 9
13. 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9
五、开标........................................................... 10
14.开标......................................................... 10
六、资格审查程序及方法............................................. 10
15. 资格审查程序................................................ 10
16.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情形......................................... 10
七、谈判程序及方法................................................. 10
17.谈判小组..................................................... 11
18. 谈判工作程序................................................ 11
19. 答疑的方式和情形............................................ 12
八、成交办法....................................................... 12
20.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12
21.成交通知..................................................... 13
九、授予合同....................................................... 13
22.签订合同..................................................... 13
十、串通投标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14
23.串通投标的情形............................................... 14
十一、采购活动终止................................................. 14
24.终止情形..................................................... 14
十二、处罚......................................................... 14
25.处罚情形..................................................... 14
十三、其他......................................................... 15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16
第四部分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27
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27
附件1:投 标 函................................................. 29
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0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1
附件4:供应商承诺函............................................ 32
附件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33
附件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34
附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35
附件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6
附件9:谈判首次报价表.......................................... 38
附件10:分项报价表............................................. 39
附件11:技术规格响应表......................................... 40
附件12: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41
附件13:投标产品相关资料....................................... 42
附件15: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4
附件16: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45
第五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46
一、投标要求....................................................... 46
1、投标说明..................................................... 46
2、报价说明..................................................... 46
3、技术参数指标................................................. 46
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 46
1、项目概况..................................................... 46
2、产品交付说明................................................. 47
3、产品验收..................................................... 47
4、安装、调试................................................... 47
5、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 47
6、其他要求..................................................... 48
采购一览表及技术参数............................................... 49
采购项目名称 | 青海民族大学智慧校园信息化生态--基础网络建设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政采竞招(货物)2020-221号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采购预算额度 | 190万元(人民币) |
项目分包个数 | 1个包 |
采购要求 | 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年9月21日 |
网上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时间、方式 | 2020年9月22日起,至2020年9月24日止;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自行下载谈判文件(下载的“谈判文件”以澄清确定后的版本为准)。 |
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及投标方式 | 本项目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提交的,将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活动。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
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0年9月29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
谈判时间 | 2020年9月29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
谈判地点 |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 | 1、谈判文件编制格式为word系统签章保存后转换为pdf格式上传,格式须按谈判文件第四部分“谈判响应文件组成”要求制作,且目录索引定位到内容。 2、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扫描或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辨,且要求正向放置。 3、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 4、上传的谈判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00M。 5、供应商应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谈判响应文件。因目录格式不准确、不能索引定位到内容、文件过大、未提交全部文件内容或文件内容错误、上传效果差等原因导致无法评审的,有可能判定为无效投标。 |
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按照投标人须知10.1项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谈判响应文件按以下要求分两部分编制。分别为: 资格审查部分,包括10.1.1(1)至(8)的内容; 符合性审查部分,包括10.1.2(9)至(16)的内容; 以上两部分谈判响应文件建立在一个文件中,文件名设定为“***投标单位***项目谈判响应文件”,与数据文件一并上传至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 |
答疑方式 | 谈判小组根据投标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清采用电话或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进行,供应商可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的“我的澄清”界面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项目评审时须在线了解开标信息,掌握答疑时间,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谈判小组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无法进行电话或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 | 采购单位:青海民族大学 联系人:万玛先生 联系电话:0971-8802687 |
集中采购机构及联系人 | 集中采购机构: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971-6136730 网址:www.ccgp-qinghai.gov.cn 邮箱地址: qhzfcg@126.com |
其他事项 |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办理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投标的相关手续,具体请点击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通知》,并与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的技术支持单位——青海公采数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四路26号孵化楼3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71-8224398 |
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 | 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145505 |
1.适用范围
1.1本次采购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谈判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2.2合格的投标人:详见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条件”。
3.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准备和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集中采购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4.谈判文件的构成
谈判采购文件压缩包电子版文件格式由本文件(word格式)和数据文件(excel格式)构成。
4.1谈判文件包括: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人须知
(3)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4)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
(5)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6)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4.2 数据文件(excel格式)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3)评审对照表
(4)评分对照表(如有)
4.3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5.谈判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获取谈判文件之后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统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
6.谈判文件的修改
6.1在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6.3在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并在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的3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信息网上。
7.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7.2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谈判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
8.投标报价及币种
8.l 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必须包括: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供应商须按“谈判首次报价表”格式填写投标总报价,最后报价不得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
8.2 投标函中应注明投标有效期。
8.3 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8.4 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
8.5 投标币种为人民币。
9.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自谈判开始之日起60天。
10.谈判响应文件构成
10.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谈判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内容):
10.1.1资格审查部分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供应商承诺函
(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6)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0.1.2符合性审查部分
(9)谈判首次报价表
(10)分项报价表
(11)技术规格响应表
(12)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13)投标产品相关资料
(14)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
(15)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第11项“谈判响应文件的格式及编制要求”格式编制、与数据文件一并上传至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
11. 谈判响应文件的格式及编制要求
11.1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详见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
11.2 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详见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1.3 供应商须在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提供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
12.网上投标
12.1 供应商应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报价并上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
12.2开标时的“谈判首次报价表”由各供应商网上报价生成。
13. 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3.1 若集中采购机构推迟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集中采购机构和供应商受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3.2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按照“投标人须知”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延长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供应商受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4.开标
14.1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组织谈判活动,时间和地点以本谈判文件中确定的为准。
14.2开标后,供应商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报价与谈判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网上报价为准。若拒绝接受,其投标无效。
14.3谈判工作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管理、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并对开标过程签字确认。
14.4 开标后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文件,因投标人输入密码错误(10次输入机会)、未能按时完成解密、其《数据文件》填写、盖章不规范等原因导致系统无法解析、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损坏无法正常打开的,将会被视为无效投标。
15. 资格审查程序
15.1 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15.2 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审。
16.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情形
资格审查时,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6.1 不符合谈判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条件”的;
16.2 未按第10.1.1款(1)-(8)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16.3 资格性审查文件没有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16.4 擅自修改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的。
七、谈判程序及方法
17.谈判小组
17.1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7.2谈判由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通过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谈判响应文件;
(3)推荐预成交候选人;
(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
17.3谈判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成交方法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谈判小组成员责任;
(3)对谈判响应文件、谈判情况和谈判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
(6)配合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
17.4谈判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谈判工作和谈判结果。
17.5谈判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8. 谈判工作程序
18.1进入谈判阶段后,由谈判小组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负责审议所有通过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
18.2符合性审查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处理:
(1)未按第10.1.2款(9)-(14)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2)符合性审查部分没有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3)供应商网上报价与谈判响应文件报价不一致且不接受网上报价的;或最后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方案的;
(4)产品交货期、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5)投标报价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
(6)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
(7)谈判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谈判小组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8.3 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9. 答疑的方式和情形
19.1答疑方式:详见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答疑方式”。
19.2谈判小组在对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对于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9.3 答疑期间,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况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将不予接受,谈判小组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投标资料做出评审意见:
(1)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超出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
(4)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
(5)谈判小组认为应不予接受的其他情况。
19.4答疑结束后,谈判小组确定不少于3家合格的供应商,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按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最后报价。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填写,最后报价的确定以首次报价为准,不接受者视为无效投标。
20.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20.1在谈判小组推荐的合格供应商中,以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时,按技术优劣、售后服务质量排列确定最佳成交供应商。
20.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1成交通知
21.1集中采购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1.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2.签订合同
2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报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备案。
22.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2.3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商定,但数额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须缴纳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
22.4成交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可依成交候选人排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
22.5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22.6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3.串通投标的情形
23.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3.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4.终止情形
2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谈判小组认为应当终止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24.2终止后,由集中采购机构发布项目终止公告。
25.处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供应商的成交结果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省财政厅依法进行处理:
25.1供应商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谈判响应文件的。
25.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5.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5.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25.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25.6未按照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
25.7将采购合同转包的。
25.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
25.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25.10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因种种原因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
25.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三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货物类)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合同编号: 2020-(货物)-221
合同金额(人民币):
采购单位(甲方): (盖章)
成交供应商(乙方): (盖章)
采 购 日 期:
采 购 人(以下简称甲方):
供 应 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2020年*月*日 项目(青政采竞招(货物)2020-221号)的谈判文件要求和采购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同总价款为 . 的 项目采购合同:
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
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4.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5.成交通知书;
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
7.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单位: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及单位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 个工作日交付使用;交货地点: 。
2.乙方提供不符合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 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 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
6.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
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
四、付款方式
乙方所交付的产品由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报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申请资金拨付,按合同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付款方式及金额由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即人民币(大写): 元。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计(大写) 元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约定的免费质保期满 (年)且产品无质量问题后,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以转账方式予以退还。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 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
八、知识产权:
九、其他约定:
十、合同争议解决
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账号: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备案部门: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负责人: 经办人:
合同备案时间: 2020年 月 日
合同通用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 “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
1.3 “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
1.4 “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
1.5 “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6 “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1.7 “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1.8 “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9 “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
1.11 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1.12 “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
2.技术规格要求
2.1 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2.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
2.3 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合同范围
3.1 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设备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
3.2 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
3.3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
4.合同文件和资料
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
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
5.知识产权
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
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
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
6.保密
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
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
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
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 、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
6.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
7. 质量保证
7.1货物质量保证
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
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7.1.5 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
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
7.2.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
7.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8.包装要求
8.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8.2 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
8.3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
8.4 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
8.5 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9. 价格
9.1 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9.2 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9.3检验费用
9.3.1 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
9.3.2 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 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
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
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
11.检验和验收
11.1开箱验收
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
11.1.2 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1.1.3 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
11.2 检验验收
11.2.1 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
11.2.2 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
11.2.3 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
11.2.4 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
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11.3 使用过程检验
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
12.付款条件
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规定。
13.履约保证金
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谈判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13.3.2 支票、汇票或现金。
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
14.索赔
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
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
15.迟延交货
15.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5.2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6.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
17.不可抗力
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8.税费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9.合同争议的解决
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
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0.违约解除合同
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
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1.破产终止合同
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2.转让和分包
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3.合同修改
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
24.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5.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6.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
(一)资格审查部分
1、投标函……………………………………………………………(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
4、供应商承诺函……………………………………………………(附件4)
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附件5)
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附件6)
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附件7)
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8)
(二)符合性审查部分
1、谈判首次报价表…………………………………………………(附件9)
2、分项报价表………………………………………………………(附件10)
3、技术规格响应表…………………………………………………(附件11)
4、其他资格证明材料………………………………………………(附件12)
5、投标产品相关资料………………………………………………(附件13)
6、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附件14)
7、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附件15)
8、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附件16)
(谈判响应文件封面)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
谈判响应文件
(资格审查部分)
采购项目编号:青政采竞招(货物)2020-221号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民族大学智慧校园信息化生态--基础网络建设采购项目
投标单位:
年 月 日:
投标函
致: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我们收到青政采竞招(货物)2020-221号谈判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谈判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阅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
2、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60天内有效。
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
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 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投标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性别: 年龄: 民族: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投标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姓名) 特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 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 项目的投标、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职务:
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投标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供应商承诺函
致: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青政采竞招(货物)2020-221号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产品,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谈判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
4、我方承诺,除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5、在整个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
6、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致: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
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
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
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
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
本承诺是采购项目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
1、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
2、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提供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书、许可证等。
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可自定)。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
谈判响应文件
(符合性审查部分)
采购项目编号:青政采竞招(货物)2020-221号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民族大学智慧校园信息化生态--基础网络建设采购项目
投标单位:
年 月 日
谈判首次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投 标 报 价 | 交 货 期 (工作日) | 备注 |
大写: | |||
小写: | |||
其他承诺及需要说明的事项: | |||
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
2、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包括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3、“交货期”是指产品能够交付使用的具体时间(工作日)。
4、除在谈判响应文件中编制此表以外,供应商应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中进行网上报价,网上报价应和此表报价一致,否则以网上报价为准,不接受者投标无效。
5、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开标过程,查看开标结果并在报价一览表上进行电子签署。若投标人不进行相关签署,将被视为其对报价一览表中所载内容无异议。
投标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及单位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
其他承诺及需要说明的事项: | ||||||||
投标总价 | 大写: 小写: | |||||||
注:本表应依照采购一览表中的产品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技术规格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 |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 | 偏离 | ||||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指标及配置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参数、指标及配置 | |
1 | ||||||
2 | ||||||
3 | ||||||
4 | ||||||
… | ||||||
注:1、本表应按照采购分项报价表中“产品名称”及采购一览表中产品序号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与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彩页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若在评标环节发现该项与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彩页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谈判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投标时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的相关认证、合格证等材料,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相关认证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等材料。
投标产品相关资料
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投标时提供国家认可的质监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的产品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彩页(或网页原始截图)等能够证明技术参数响应的相关资料。
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
供应商应按不低于采购项目要求,针对该项目的实施,提供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投标产品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交货方式、交货进度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承诺。
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提供自2017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在产品类型、使用功能、合同规模等方面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印)件。
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格式自定)
1、投标说明
1.1供应商必须对谈判文件采购一览表中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应包括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若投标报价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按无效投标处理。
1.3本次采购产品均为国产产品,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1.4所投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
1.5交货时间、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并安装交付使用。
2、报价说明
本次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招标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投标无效。
3、技术参数指标
3.1谈判文件在技术参数中列出了采购人可以接受的最低技术指标,供应商必须对技术参数一览表中各项产品和指标进行实质性响应,所推荐的每一项产品在性能上不能低于所列的各项指标。
3.2谈判文件中凡需与原有设备、系统并机、兼容、匹配等要求的,请主动和采购人联系,取得原有设备、系统相关资料。若有谈判文件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集中采购机构联系。
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
1、项目概况
青海民族大学智慧校园信息化生态--基础网络建设采购项目,共1个包,主要完成采数据包中转设备及万兆出口防火墙的采购。采购预算额度190万元。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采购一览表及技术参数》内容。
2、产品交付说明
供应商所交付的硬件产品,其所有部件必须都是原厂原装部件,而且产品应是交付前最新生产且未被使用过的全新产品,同时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
3、产品验收
开箱检验。供应商中标后,应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货地点完成所有产品的供货和产品初始验收及最终验收工作。初始验收将由成交供应商、产品提供商(如果需要)、采购人共同完成。产品开箱后,初步检查产品外观应无损伤;核对产品清单,检查交付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以及相关配件。产品外观受损、附件与合同产品清单或装箱单不符的视为检验不合格。
4、安装、调试
4.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向采购人提供产品和服务,在配送方案设计、产品供货、安装调试、技术支持、运行维护等方面,采购人有权裁决成交供应商的责任范围,各成交供应商必须执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如果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解决问题,采购人有权退货、索赔或拒付款项。
4.2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要求,在采购人指定的安装地点(不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供货地)进行产品安装调试。对于有特殊安装场地要求的产品,成交供应商应在安装前2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以便进行场地准备。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在安装后,进行加电测试运行正常,并经有关检测部门检测取得相关合格证。
5、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
5.1自最终采购人验收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免费保修期,免费保修期参照国家及产品参数中的规定。
5.2在免费保修期内,所有服务不能包含任何费用,包括备件费、差旅费等。
5.3供应商在保修期内更换的任何零配件,必须是其原产品厂家生产的或是经其认可的。
5.4紧急故障处理:市区内1小时赶到现场,接到外地故障报告即刻动身实行短时间内抢修服务。
5.5所有产品的配送、培训、安装、调试等费用均包含在中标价格中。
5.6其他事项见项目具体要求。
6、其他要求
6.1本次采购活动中,所投产品应优先采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有效期内的产品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中有效期内的产品以及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即国家CCC质量认证)的产品。谈判响应文件中须列明所投产品主要部件清单(主要产品必须注明品牌、产地、型号,否则不予受理)、随机所带附件及配件清单和产品彩页等资料。所投产品参数若与产品彩页不一致,必须有生产厂商对每一项产品修改的参数作出的说明并承担民事责任,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网页须是该产品生产厂家已公布的原始网页(含技术参数截图),自行制作的网页不予受理;投标产品参数若与谈判文件不符,属于产品核心内容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属于产品非核心内容的,生产厂商须对每一项参数出具说明。否则,视为响应谈判文件不足。
6.2 技术参数中除注明供货时提供的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
采购预算额度:190万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数据包中转设备 | 采用1RU、固定配置机箱;可通过Web图形化界面、CLI和NXMLAPI进行管理(使用HTTP、0048 TTPS、SSH或Telnet);包含24组万兆链路串接部署接口和3组40G串接设备部署接口;具有秒级接口联动功能,可配置多组工具链、服务链;包含网络安全设备的主动健康检查;具有专用的策略触发器;支持外接掉电保护设备。 Tap设备具有inline部署、网络bypass功能、工具bypass功能、网络安全设备健康检查的功能、可基于心跳包、端口状态网络安全设备健康检查的功能;支持断电bypass功能,可保证设备掉电状态下业务不中断;支持IP Tunnel的功能,可以接收并处理虚拟化平台的流量;支持专用的PMASH功能,可以按照哈希算法智能处理数据。 质保3年;签订合同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 1 | 套 |
2 | 万兆出口防火墙(出口网关) | 硬件及系统要求: 硬件架构采用模块化分布式硬件架构设计,≤7U标准机架设备,避免过度占用机柜空间,要求主控模块与(业务与接口模块)相互分离的,每个模块具有独立的多核CPU,业务与接口板卡CPU核数不少于48。提供投标产品所配备的业务与接口板卡的CPU核数证明截图; 整机要求具备至少10个扩展插槽,本期项目实施后,设备需具备不少于6个空余扩展槽位,用于未来扩展。要求提供投标设备前后面板照片; 提供8个万兆SFP+接口,4个100GE接口,2个管理接口,4个千兆光HA接口,2个con口,2个USB2.0口,2个AUX接口,管理口和业务口不得重复计算,支持后期扩展接口,可扩展接口类型必须包括万兆接口、40G接口和100G接口,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电源需求:N+M热插拔冗余交流电源,本次配置不少于3个电源模块; 本次配置2个主控模块,单个主控板卡CPU核数不少于24,要求提供主控板卡的CPU核数证明截图; 所有板卡必须支持热插拔,在线增减板卡不影响业务; 提供投标产品前面面板清晰照片。 设备性能要求: 吞吐量≥280Gbps,支持吞吐量最大可扩展到600Gbps,最大并发会话数≥3400万,支持会话最大扩展至2亿,每秒新建(HTTP)≥77万,支持新建连接数最大扩展至400万; IPS吞吐量≥43Gbps,支持IPS吞吐扩展,最大可扩展到200Gbps; IPSecVPN吞吐量≥56Gbps,支持IPSECVPN吞吐扩展,最大可扩展到250Gbps;IPSecVPN隧道数≥20000条; 最大SSLVPN用户数≥20000,本次配置128个并发授权; 虚拟路由数≥1024,虚拟防火墙数≥1000。 网络适应性: 支持支持主主模式、主备模式实现高可靠性,支持非对称路由场景,以及在SNAT和DNAT场景下实现A/A模式部署; 具备应用识别特征库,特征库数量不少于4000种; 设备要求具备OSPFv3、BGP4+、RIPv1/v2和ISIS(动态路由协议非透传)动态路由功能; 要求具备NAT功能,源NAT转换要求支持公网IP可用端口扩展技术,要支持将单个公网ip可用端口扩大10-16倍; 要求具备NAT转换地址池IP地址可用性分析功能,避免因NAT地址无法使用导致业务中断,要求提供功能截图; 要求具备NAT转换的可用端口资源利用率告警功能,支持设备主动发送告警信息通知管理员,提供功能截图; 具备设备透明桥接部署时实现NAT转换功能,提供功能截图; 支持将设备端口上的流量根据基于源IP、目的IP、源端口、目的端口、网络协议镜像到特定接口进行安全分析; 具备BFD功能,支持BFD与静态路由/OSPF/BGP进行联动,实现快速检测到与相邻设备间的通信故障,减小设备故障对业务的影响。 安全控制与防护: 支持本地用户上网Web认证,要求认证登录成功页面可修改用户密码; 支持基于策略方式的网页重定向功能。当用户使用HTTP访问网页时,页面会先跳转到指定页面,页面须支持自定义; 具备会话控制功能,要求能够基于源、目的、服务类型、应用协议三种条件做会话数限制和新建会话速率控制; 支持基于国家地理位置设置安全策略; 支持抵御所列所有攻击类型,包括:DNSQueryFlood、SYNFlood、UDPFlood、ICMPFlood、PingofDeath、Smurf、WinNuke,TCPSplitHandshake,动作支持记录、阻断两种模式;支持对不同安全域设定不同阈值和处理模式。 负载均衡: 要求可通过Ping、ARP、HTTP、DNS请求和TCP端口的5种方式同时探测被监控链路的健康状态,自动发现故障链路并自动快速切换,防止业务长中断,要求提供功能截图; 支持基于多出口的DNS代理功能,可根据配置实现对不同外网线路的DNS服务器地址管理,当一条链路出现故障时,流量自动切换到其他链路的同时将DNS服务器进行切换,避免出现跨运营商解析而导致访问变慢或中断; 支持SmartDNS功能;注:SMARTDNS功能实现当外部用户访问内部服务器时,联通、电信用户解析到的域名IP分别为联通地址、电信地址,要求提供功能截图并; 支持线路过载保护功能,当某条外网线路拥塞时,自动将其流量切换到其他链路; 具备基于应用协议的路由功能,根据应用类型进行路由选择。例如将P2P下载、P2P视频等应用协议的流量引流至一条或多条指定互联网线路通信,并支持在多个链路上实现负载分担; 支持服务器负载均衡,且要求支持加权哈希、加权轮询、加权最小会话数等等算法负载均衡方式,要求提供功能截图。 VPN功能: 具备GRE和GREoverIPSec,IPSecVPN、SSLVPN、L2TPVPN功能,无需licence扩展; 支持SSLVPN双因素认证(用户名/口令+USB-Key或用户名/口令+短信验证码)。 入侵防护(可扩展功能): 要求具备8000种以上攻击特征库规则列表,至少支持基于协议类型、操作系统、攻击类型、流行程度、严重程度、特征ID等方式的查询,要求提供功能截图; 要求具备4000种以上HTTP特征库规则列表; 支持对基于SSL加密流量的入侵防护过滤。 虚拟防火墙(可扩展功能): 支持将一台物理设备扩展到多个虚拟防火墙系统,支持同一个网口用于多个虚拟防火墙支持虚拟系统技术; 支持每个虚拟防火墙可自定义CPU资源、会话数、策略数、安全域数、源NAT数、目的NAT数、IPSECVPN隧道数、会话限制规则数、IPS功能、URL功能、关键字类别、威胁日志等,且自定义预留资源,达到限制值时记录告警日志。要求提供功能截图; 每个虚拟系统支持防火墙功能、IPSECVPN功能、SSLVPN功能、IPS功能、URL过滤功能、关键字阻断、用户监控、应用监控功能。 上网行为管理: 支持基于URL地址的关键字对域名进行访问控制; 支持30种以上域名分类库,控制不良网站访问,支持查询URL归属的URL分类库; 可支持对主流IM、主流网络游戏、主流炒股软件、主流视频、P2P下载应用进行识别或控制; 支持加权算法,包括定义关键字的权重和出现次数等条件做控制; 支持对收件人地址、发件人地址、主题、正文、附件名称通配符匹配等进行匹配过滤; 支持对SSL加密的HTTPS流量进行URL过滤,要求提供功能截图。 管理功能: 支持安全策略冗余检测,对策略重复检查,要求提供功能截图; 支持2个系统软件并存,并支持系统软件回滚,支持10个配置文件并存,并支持配置回滚; 支持通过RESTAPI接口进行配置和查看地址簿、病毒过滤、入侵防御、安全策略、NAT、接口配置、安全域、路由功能; 支持基于防火墙功能模块自定义管理员权限,权限至少包括读写、只读、不可用等,功能模块包括策略功能配置、对象管理配置、网络功能配置、系统管理配置、监控配置; 支持自定义配置邮件服务器,并通过邮件方式发送报表,报表类型包括安全威胁概览、网络流量分析、URL内容概览、URL访问详情等; 支持基于标准SYSLOG以及二进制的日志两种格式;二进制日志支持分布式存储到多台日志服务器; 支持和第三方认证系统联动实现实名制审计; 具备手机APP软件可实现设备移动运维,支持对设备状态、流量、攻击的信息进行分析查看,提供功能截图。 其他要求: 提供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IPV6高性能增强级); 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三级万兆); 提供《IT产品信息安全认证证书》和《信息技术产品安全分级评估证书》(万兆-EAL4+); 提供“IPv6ReadyPhase2”认证证书; 提供《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万兆; 提供浪涌(冲击)抗扰度(4KV)测试项报告。 质保3年;签订合同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 2 | 台 |
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 2、交货地点:青海民族大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