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知识服务提供商
3月4日至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简称全国两会)在北京召开。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本次全国两会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纵深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振消费、绿色转型等核心议题,释放了一系列政策信号。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向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吹风会,请《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国务院研究室主任沈丹阳,《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成员、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陈昌盛解读《政府工作报告》,并答记者问。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聚焦招标投标与政府采购制度完善、市场公平竞争、数智化监管、中小企业权益保障等关键议题,为招标采购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政府工作报告》中与招标采购相关的内容及其解读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2025年以来,进一步深化了改革开放,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扎实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改革部署。实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系统整治招标投标、招商引资领域突出问题,推进重点行业产能治理,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成效显现。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取得积极成效,出台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措施。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26年要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完善统计、财税、考核等制度,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出台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鼓励和禁止事项清单,规范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政策。深化招标投标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综合运用产能调控、标准引领、价格执法、质量监管等手段,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生态。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地区纳入试点范围。稳步推进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
陈昌盛在解读《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作为今年宏观调控重点之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推动投资止跌回稳。从我国的发展阶段来看,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房地产的调整,一些传统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整个投资阶段性有所放缓。但是这个过程中也要看到,我国的投资结构也在优化。
具体看,稳投资要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重大项目牵引作用。今年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两重”建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设备更新等方面,政府投资资金会超过5万亿元,如果再加上地方的配套资金,规模是很大的,带动作用值得期待。要聚焦重大项目牵引。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纲要(草案)里已经谋划了109个重大项目,将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现在部分资金与项目之间匹配困难,但这些谋划好的项目均已是成熟的重大项目,会对资金产生很大的牵引作用。
要努力促进场景开放来激活投资。《政府工作报告》对场景开放方面作了部署。在传统场景方面,完善民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长效机制。有些地方政府已经在贯彻落实场景开放,这些地方的政府工作报告里已经提出,将核电、海上风电这些项目向民间资本开放,而且规定了最低参股比例。还有一些新兴场景的开放,如《政府工作报告》提到的生物医药、航空航天、低空经济等很多场景要打开,这些场景也是重要的新兴领域,可以成长为支柱产业。比如低空经济,这两年发展就很快,在一些农林植保、巡查勘察领域已经用得很好了。所以,下一步要加快空域资源的开放和低空经济飞行审批程序的优化简化,去打开场景,使得很多地方低空物流、城市治理这些场景都得以开放。这样的新场景还有很多,包括服务机器人等,这些新场景也可以为民间投资打开新的空间。
要通过深化改革来激活释放投资潜力。比如,要优化放宽服务业准入,明确规定除了环保和卫生等方面的要求外,不得再违规设置其他禁止性条款。今年会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简称《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简称《政府采购法》)的修订,这对民间投资和中小企业跨区域投资都有影响,会给很多企业打开投资空间,带来更多公平的竞争机会。还会推进一些价格改革,使企业在商业上能够盈亏平衡,打破一些隐性壁垒,使得后期要素获取更公平。通过这些改革,激发民间投资的活力。希望通过这一系列措施,使今年投资出现积极变化。
全国两会人大代表关于招标采购的建言
全国人大代表、国浩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福建省律师协会会长于宁杰表示,建议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政策。《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对待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不得有限制或者排斥民营经济组织的行为”。上述规定如何具体落实,也需要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加以细化、完善。建议在修改《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时,加强与《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衔接,进一步明确强化对民营企业公平竞争权利的保护。建议以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为契机,清理不相适应的法规规章,严格限制地方和部门变相设障。
全国人大代表、三全食品董事长陈南表示,当前部分领域或地区的政策、法规及实践仍存在与《民营经济促进法》精神不一致、不协调、不适应的政策壁垒、隐性条款等,制约民营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建议拓宽清理范围,根除隐性壁垒。在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资质许可等领域的隐性门槛主要是行业潜规则、口头通知、内部指引等非成文规定。现有清理的主要是显性文件,对隐性部分排查不足。建议聚焦清理盲区,明确清理清单目录,尤其是针对资质许可过高、备案审批化、地方保护主义等隐性壁垒、不合理惯例进行重点排查,实现全领域无死角覆盖。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师范大学江湾法治与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湖南省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会长肖北庚表示,建议推动《政府采购法》修订。“十五五”规划中涉及消除政府采购市场壁垒、对接区域性贸易投资协定,需要在《政府采购法》修订中增加相关内容,适应国际规则新变化。希望通过修订《政府采购法》,更加完善电子采购规则,规范算法应用,杜绝算法黑箱和算法偏见,让数字化真正为政府采购提质增效,用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让财政资金花得值、用得当,切实惠及群众和企业。
全国人大代表、天工国际董事局主席朱小坤表示,建议推动国有企业扩大国产高端产品应用。应从制度层面加以完善,健全国产产品首用支持与容错机制,对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通过权威检测、按规范程序选用的国产产品,在非主观故意、非管理失职前提下,依法依规明确免责或减责情形,合理划分技术风险与管理责任,增强基层单位和技术人员应用国产产品的信心。建议由国家有关部门牵头,围绕重点领域遴选技术成熟、质量可靠的国产产品,建立试用示范清单,明确试用流程、技术验证和责任边界,有序推动示范应用。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工商联副主席、启阳集团董事长王麒表示,建议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以审计、内部流程、人员变更等为由拖欠账款的,应当直接认定违约并计收法定违约金。“背靠背”“第三方付款前置”这类转嫁压力的条款,一旦出现就应认定无效。付款期限也要有硬杠杠:机关事业单位30日内、大型企业60日内必须付款,合同约定不得超过行业惯例,最长不超过90日,强制商票、变相延付都在禁止之列。清欠成效和按时付款率应当纳入地方政府和国企负责人的政绩考核,与薪酬挂钩,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未落实坚决不立项。建议将拖欠信息实时上传“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逾期3个月即公示、纳入失信名单。恶意拖欠主体在招投标、政府采购、财政补贴、信贷融资、评优评先、资质认定上一律限制或禁入。按时支付情况纳入国企合规考核、党建考核和巡视巡察,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建议法院对中小企业账款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简化程序、降低诉讼费用、快审快结快执。每年开展政府项目、国企、大型民企拖欠账款专项清理,限期清零、滚动排查、回头看。逾期付款按日万分之五计收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罚款、停业、吊销资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全国人大代表、长虹控股集团董事长柳江表示,建议扩大碱性电池绿色采购范围,推动政府及公共服务区域强制使用,搭建碳足迹追溯平台并实现国际互认,助力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同时加强国内碱性电池反内卷监管,遏制低价无序竞争,严控碳性电池新增产能,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推动企业加强技术协作,攻克“卡脖子”技术,推动锌锰电池产业向高品质、低污染转型。
全国人大代表、华海药业总裁陈保华表示,建议加快建立集采中选价格与医保支付标准直接联动机制,由国家医疗保障局出台实施细则,规定集采中选价格同步作为医保支付基准;建立分层级的医保支付标准调整时限机制,各省医保部门应在国家集采结果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制定并发布本地区医保支付标准调整方案,确保与集采结果同步实施。同时,建立基于临床价值与市场竞争的差异化协同机制。
全国两会政协委员关于招标采购的建言
全国政协委员、京东集团技术委员会主席曹鹏表示,建议相关部门推动工业品商品标准化和价格指数建设,从而有力驱动央国企和政府的采购数智化升级,带动企业在合规的基础上降本增效,助力实体产业的技术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建议建立央国企采购数字化转型专项评估体系与奖励机制,一方面继续推动数字化采购品类从办公用品等通用品向工业品、服务商品拓展,另一方面从单纯考核商城有没有,到考核数字化采购渗透率、运营水平、合规能力。
全国政协委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张萍表示,建议细化采购评审指标,遏制低价“内卷”。可参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由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针对造价咨询等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专业服务,细化报价分上限、技术分下限约束,明确技术分权重不低于40%、报价分权重不高于15%;取消“最低价为满分基准价”模式,细化技术分量化标准,引导专业服务机构将重心放在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技术方案上,杜绝恶性价格竞争。建议设立豁免目录与前置论证,优化采购限额政策适配性。由财政部牵头,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结合专业服务业特点,制定《重大项目配套专业服务采购豁免目录》。将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公共安全类项目、国有企业重大投融资项目、重点民生项目的审计服务、造价咨询服务等,纳入豁免目录,不强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允许采购人依法选择具备相应技术实力、执业质量过硬的大中型专业服务机构参与竞争,保障项目服务质量与风险防控水平。建立200万元以下专业服务采购项目的前置论证程序,对经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住建部门)论证,属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公共利益关联度高、风险防控要求高的造价咨询等专业服务项目,允许采购人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豁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限制,转为面向符合资质的所有企业采购,兼顾公平与效率。调整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实施方式,将采购文件中对专业服务业中小企业的支持从“准入门槛”转为“加分项”,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如具备相应执业资质、专业人才达标)给予一定分值加成,既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又保证市场竞争的充分性,推动中小企业提升专业能力。
全国政协常委康耀红表示,建议尽快制定“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担保服务平台管理条例”,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部署,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建议破解地方保护与区域壁垒,统一全国平台建设标准、机构准入条件、服务监管规则,实现电子保函全国互认、“一网通办”,保障要素资源自由流动。建议明确电子投标保函的金融产品属性,严格限定持牌金融机构准入,填补非持牌机构、跨省展业机构的监管空白,借鉴山东、湖北明确持牌机构准入范围、福建清理非持牌机构、安徽强化跨区域协同监管等多地成熟经验,从源头遏制市场乱象。建议在规范市场秩序的同时,推广信用替代担保、差异化保证金减免等政策,避免恶性竞争推高企业隐性成本,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建议将“机器管招投标”的技术优势与法治化监管深度融合,通过全流程数据留痕、智能预警、联合惩戒,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保障交易公平公正。
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江苏省委会副主委、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所所长杨德才表示,建议破解隐性壁垒与拖欠账款。以更大的力度打破招投标项目和资源配置针对民营企业的“隐性壁垒”和“旋转门”,真正实现民营企业在规则、机会、权利上的平等。针对部分地区出现的乱检查、乱罚款现象,要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春秋航空董事长王煜表示,建议在“十五五”规划中,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联合各部委制定国家级行动计划,明确未来5年民营经济在市场主体活力、民间投资信心、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全国性量化目标,让地方在分解任务时有据可依;同时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壁垒实时反馈平台,对在招投标、资质许可、政府采购中遇到的歧视性条款或者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工商联副主席、海天集团董事长费功全表示,建议推动法律实施,筑牢民营企业平等参与的法治根基。建议及时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严格落实“禁止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限制或排斥民营经济组织”等规定,破除隐性门槛。建议将公用事业政府付费纳入财政中长期规划范畴,建立政府拖欠账款常态化清理机制,将政府履约情况全面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主席、致公党重庆市委会主委丁时勇表示,建议强化信用分级监管,纵深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化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强化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建设;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落实,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共享和透明化,遏制“内卷式”竞争,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电子卖场全流程监管,统一规则,优化营商环境。
(以上内容由本刊编辑李天俊根据新华网、央广网、中国经济时报等媒体刊发内容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