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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数据局综合司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数据资源调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国家数据局、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将联合开展全国数据资源情况调查,调研各单位数据资源生产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安全等情况,为相关政策制定、试点示范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持。调查对象主要分为以下五大类:一是省级数据管理机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二是各省重点数据采集和存储设备商、消费互联网平台和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企业、应用企业、数据交易所、国家实验室等单位;三是中央企业;四是行业协会商会;五是国家信息中心。《通知》以附件形式列明了各相关单位需要填报的调查表(共计13个)。其中,“地方重点应用企业数据资源调查表”中的“业务数据存储总量”,主要关注企业在日常生产和运营中产生的数据,如生产数据、销售数据、采购数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