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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拟在政府采购中给予国货20%的价格评审优惠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标准及实施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3个方面内容:第一,关于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标准。一是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不包括贴牌、简单包装等。二是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组件成本达到规定比例要求,具体比例分产品确定并动态调整。三是在满足前述条件的基础上,对特定产品还要求其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第二,关于本国产品的适用范围。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现阶段适用于货物,主要是工业制造品,不包括农林牧副渔产品和矿产品等。第三,关于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给予本国产品相对于非本国产品20%的价格评审优惠。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包含多种产品,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产品的成本总和80%以上的,对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整体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此外,《征求意见稿》文件正式出台后,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于3到5年内制定有关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组件成本比例要求。

责编:辛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