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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首台(套)招标投标政策 强化支持创新的政策导向

  供稿/《中国招标》杂志社有限公司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平等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印发实施。结合当前创新产品招标投标中的普遍问题,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以下简称首台(套)〕领域率先垂范、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细化招标要求、创新评标规则、加强社会监督,切实破除各种壁垒,在招标投标领域树立支持创新的政策导向,对强化市场牵引、促进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为企业招标首台(套)提供了政策依据和行为遵循。

  率先垂范、守正创新,支持首台(套)平等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完善支持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招标投标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国家发展战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支持创新产品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取得一些成效。但由于缺乏结合创新产品特点的细化规定和支持措施,鲜有对限制或排斥创新产品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有待破解。目前针对首台(套)等创新产品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隐性壁垒也更为隐蔽复杂,如套用特定产品参数变相设置门槛、在评审环节有倾向性的设置评审指标和标准等,仍然“潜伏”在招标投标活动中。

  招标投标是市场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之一,在强化市场牵引、促进企业创新中发挥重要作用。《意见》率先垂范,以打破制约创新产品进入市场的顽瘴痼疾为切入点,支持首台(套)平等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对激发装备企业创新活力、强化市场引领、促进研用融合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细化首台(套)招标投标规则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把准重点、精准施策、标本兼治,聚焦创新产品招标投标中的突出问题,坚守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中的“正”,创新性提出具体措施,为首台(套)平等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有力保障。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坚持力破并举。《意见》紧紧围绕支持首台(套)平等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促进首台(套)推广应用这一核心目标,提出一系列支持措施,致力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切实破除首台(套)招标投标中的各种壁垒,保障首台(套)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另一方面,创新性地提出评标办法应当有利于促进首台(套)推广应用,落实支持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创新、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等要求,在招标投标领域树立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导向。

  二是强化市场引领。目前招标中的技术参数指标是隐性壁垒的高发风险点。《意见》紧抓这一关键点,要求招标活动按照实际需要设置技术参数。为推动该要求落地落实,《意见》进一步要求,招标首台(套)同类型产品时,招标文件中应公布推广应用目录中涉及的主要参数指标,并按照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评审指标。同时,《意见》鼓励招标人开展需求调查,促进供需之间的联动对接。

  三是细化操作措施。《意见》在要求招标投标活动不得限制或排斥首台(套)制造企业参与投标的基础上,结合首台(套)特点,进一步细化操作措施。如,《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招标单位不得提出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但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难以全面贯彻执行。《意见》进一步细化操作措施,提出首台(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仅需提交首台(套)相关证明材料,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应用业绩等要求。并进一步强调,不得在市场占有率、应用业绩等方面设置歧视性评审标准。此外,《意见》还提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开通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征集窗口、加强相关信息公开等措施,促进政策落地落实。

责编:戎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