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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任重道远

2019年07月30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文/闻璋

       湖南省政协委员刘佐华就国家 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 知(国办函[2019] 41 号)》(以 下简称《指导意见》)接受《中国 招标》周刊记者专访时表示,总体 上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其电子 化已有明确的制度体系作支撑,在 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互联网+” 公共资源交易并未成为及其主要发 展方式,“互联网+”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市场化依然任重道远。

       平台应该市场化

       《中国招标》:《指导意见》 发布后,平台市场化该以怎样方式实现或者说平台该不该市场化? 

        刘     佐    华:为落实《“互联网+” 招标采购三年行动方案》,各省大 都建设运营了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不同程度地开展了电 子招标投标。大部分省份明确支持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化和交易场所市场化,也有部分省份鼓励交易 平台市场化竞争,如河北、山西、 山东、河南等省份。虽然开放对接 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的力度不一, 但在打破政府垄断建设运营公共资 源电子交易系统,朝着市场化方向 发展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不能忽视的是交易平台市场化 建设程度低的问题,其主要表现为 地方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普遍限 制、排斥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交易 平台,特别是与民营资本建立的平 台对接。 

       从总体上看,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及其电子化已有明确的制度体系 作为支撑,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 “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并未成 为主要发展方式,“互联网+”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其市场化依然任 重道远。

     “放、管、服”促市场化

      《中国招标》: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与“放、管、服”有怎样的联系?

        刘    佐   华 政府在“放、管、服” 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有一些成效, 而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 则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交易平台市场 化健康有序的发展:一是文件落实 难,二是平台监督难,三是数据对 接难。 

       有的发布相关文件,要求开放 对接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交易平台, 但没有机构督查该文件的落实情 况;又如,对市场建设运营的交易 平台运营的场所和设施提出苛刻的 条件,要求 20 多个开评标室、要求 运营机构人员通过当地的考试等。 

       交易平台建设和运营主体不 分,政府往往将交易、监督、公共 服务的建设任务委托给一个部门或 单位,建设部门又将系统开发权集 中于一家企业,系统开发企业很多 又成为系统运行后的运维方。 

       有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特定 的工具软件捆绑,以技术和数据接 口配套为由,要求市场主体购买工具软件,限制符合技术规范的工具 与其对接。有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不开放数据接口,限制市场主体建 设运营的交易平台与其对接,阻碍 交易系统的专业化、市场化和集约 化的发展,“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遏制。因此,政府部门要坚持问题导 向,以落实“放、管、服”为主线、 以推进电子化为路径、以实现资源 共享为重点,对平台运行、管理和 监督进行全面的制度规范。 

       在“放”上,取消和限制对交 易主体的各类违法和不当的行政干 预,激发市场活力;在“管”上, 构建以信用管理为核心、以电子化 监控和大数据监测为支撑的监管体 系;在“服”上,强化平台公共服 务定位,明确信息公开、集中办理、 简化流程以及网上预约办理等各项 服务要求。

       完善机制  管监分离 

     《中国招标》: 怎样看《指 导意见》强调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得代行行政监管职能,不得限制交易主体自主权,不得排斥和限制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电子交易系统? 

       刘  佐  华:公共资源交易本身属 于商业活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属于电子商务活动。政府部门要按 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 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深化公共 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公共 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 互分离,完善监管机制,防止权力 滥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 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 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 63号)》 把“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参与”作 为一条基本原则提出,要求政府按 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的改革方向,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 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平台 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指导意见》强调,除法律法 规明确规定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 得代行行政监管职能、不得限制交易 主体自主权、不得排斥和限制市场 主体建设运营的电子交易系统。

       在实际工作中,人们反对市场 主体提供交易系统的最大理由,是 担心市场主体得不到有效监督。还 有一个就是称制度体系尚未完善, 开放只会造成更大的混乱。这显然 还是受计划经济思维的拘囿。 

       我国的市场经济、招标投标、 政府采购、信用管理等方面的基本 的制度框架已经就绪且在实践中积 累了丰富经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 化的推行,不仅为交易过程提供了极大便利,更借助电子化手段让交 易过程有迹可循。 

      电子服务系统可同时将法定备 案信息和交易过程数据交互给省、 市、县三级电子监管系统,在不干 预交易活动的前提下对交易全过程 实行动态监督和实时预警;电子监 管系统可实时查看、随时调取交易 过程数据和电子资料,提高项目监 督管理力度和水平。

       对政府工作的目标考核

     《中国招标》: 如何看41号 文“文件多处将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工作主体明确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并要求将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管理”?这与63号文比有什么异同?

       刘   佐   华《指导意见》称,“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 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持续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 着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 性,着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 量,着力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 制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 力”。明确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工 作主体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并将 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成效纳入政府目 标考核管理。

       之所以这样做:一是由于公共 资源交易涉及领域和行业广泛,利 益主体多元,运行机制复杂,监管 链条较长,很多工作仅靠一个部门 难以推动。只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有关部门按照服务、管理、监督职 能分离的原则,明确职责,理顺工 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才能不断 深入推进平台整合共享,把所有适 合以市场化形式配置的公共资源全 部纳入平台;依据市场规则、市场 价格、市场竞争进行配置,有利于 深化要素市场改革,有利于提高资 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 

       二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电子 化包括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三 个基础系统,此外还可以延伸出大数 据分析决策支持系统等应用。其中最 关键的是交易系统,它既是支持交 易各方实质性开展活动的系统,又 是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两个系统作 用的对象。只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作为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工作主体, 投入相应的系统建设经费等,并将 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 管理,才能更好地做好做实三个系统, 有效地深入推进平台整合共享,把所 有适合以市场化形式配置的公共资源 全部纳入平台。

       国办发[2015]63 号文明确: “政府要统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整合,完善管理规则,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公平竞争。鼓励通过政 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 参与平台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 和效率”。把“坚持政府推动、社 会参与”作为一条基本原则提出, 充分肯定了政府的地位作用。 

       其实,国办发[2015]63 号 文和《指导意见》都强调了政府对 公共交易平台的主导推动作用,只 是《指导意见》更突出了政府的职 能、职责,更强调了政府工作成效 的目标考核管理。

       正视成绩与问题

      《中国招标》:相对集中交易 监管权的合肥模式是怎么回事? 

        刘    佐    华: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 子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阳光公开无死角;行政审批事项“瘦 身”,企业“轻装上阵”;深化“放 管服”改革,涉企收费做“减法”、 对企服务做“加法”、市场活力做“乘 法”——这些就是相对集中交易监管 权的合肥模式。归纳起来:一是公共 资源网上“晒”,交易全程电子化。 二是全省“一网通”,权力(利) 关进笼子里。三是放管结合,在阳 光下监管运行。 

      《中国招标》:有地方反映“政 务服务管理部门不懂交易胡管滥管现象比较普遍,发改部门不管的现象也比较普遍”,您怎么看?

        刘   佐   华:客观地讲,这些现象 是存在的。在政府机构改革、政府 职能部门裁减合的过渡时期,“不 会管”、“不愿管”、“胡管滥管” 的现象在某些地方确实普遍存在, 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带来一定负面 影响。应该相信,这种现象会尽快 得到解决,尤其是《指导意见》提 出到2020年和今后一段时间公共 资源交易市场发展新的总体目标, 势必把深化平台整合共享的各项任 务落到实处。 

      《中国招标》:目前全国大部 分地方的交易中心都在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吗? 

        刘   佐   华:从调查了解的情况 看,目前全国大部分地方的交易 中心都在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 而且还以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的 名义纷纷制定了“公共资源交易 代收代退招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 或细则”等。 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也都建 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由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由相 关中介代理机构制作退款表格、交 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审核、交易中心 主任签字、财务人员退款,确保资 金顺利正常退回,维护投标人的保 证金安全。 (责编: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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