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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进一步支持民营资本 参与PPP项目

2020年03月13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近日,四川省财政厅会同省发 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 进一步支持民营资本参与政府与社 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金[2020]4号,以 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 4个方面15条措施,在优化参与市场 环境方面,重点推动行业部门在基 础设施、公用事业、农林水和社会 事业领域全面加大放开准入力度, 鼓励市县采购社会资本时在同等条 件下优先选择民营资本参与PPP项 目;在完善项目推出机制方面,重 点通过现场推介会等多种形式,向 民营资本定向推荐优质PPP项目; 在强化项目融资保障方面,重点 鼓励金融机构参与PPP项目前期论 证,为民营资本参与提供有针对性 的一揽子融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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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梁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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