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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共资源交易“门 槛”出新规

2020年02月18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明 确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范围,充分发 挥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 作用,近日《合肥市2020年公共资 源集中交易目录》(以下简称《目 录》)正式出台,为新的一年招投 标市场“合肥模式”定下新规。 《目录》分为建设工程类、政府采购类、资产类、资源类、政府与社 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五大类, 涵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 控股企业所拥有或者管理的,具 有公有性、公共性、公益性的资 源。《目录》的编制采用分级限 额管理模式,对各类公共资源项 目进入平台交易的规模和标准作 出具体规定。其中,各县(市) 级国有投资依法必须招标的各类新 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单项 合同估算价不满1亿元人民币的施 工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不满3000 万元人民币的施工货物项目、采购 单项合同估算价不满1000万元人 民币的工程服务项目在县(市)级 平台交易;同时试点单项合同估算 价不满1000万元人民币的施工项 目、单项合同估算价不满500万元 人民币的施工货物项目、采购单 项合同估算价不满200万元人民币 的工程服务项目在部分区(开发 区)级平台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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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梁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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