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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量采购医保最高预付 50%

2019年09月23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9月5日,南京市医保局连续发布《关于开展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建设南京市医用耗材阳光监管平台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两个文件,对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回款、医保最高预付都做了详细的要求。

耗材60天内回款带量采购医保最高预付50%

《意见》明确,南京市要建设全市医用耗材阳光监管平台,实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带量采购、统一医用耗材及药品收支集中结算管理。

《意见》提出,2019年8月底前,基本建成监管平台,实现医用耗材招标系统、医用耗材价格信息系统、医院信息系统、医保信息系统四个系统互联互通。

《意见》要求,2019年9月起,建立工作机制,启动运行监管平台,实现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用耗材及药品在监管平台上集

中采购,统一收支管理,集中结算。聚焦重点品种开展联盟采购,制定相关医保支付政策。

《意见》强调,2020年起,全面推行网上集中采购、联合采购、带量采购,实现医用耗材及药品集中结算,全流程精准、实时、闭环监控管理,阳光运行。并且要求医用耗材和药品从交货验收合格入库到付款分别不得超过30天、60天!对于带量采购的医用耗材货款,确定医保基金按总费用的30%—50%比例预付给采购医疗机构,加快货款结付,实现以量换价。

全面监控医疗机构、供应配送商

分析认为,《方案》的发布,意味着南京医用耗材阳光监管平台正式上线!

《方案》中明确提出:

(一)监控医疗机构采购使用。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在监管平台上开展网上集中采购,监测定点医疗机构网上、网下采购情况,监测定点医疗机构和科室、医师医用耗材使用行为,对违反监控规则的异常行为进行预警提醒。

(二)监控配送企业保障供应。实时跟踪配送企业、配送产品、配送数量、配送时间、价格执行和产品交接等配送企业供货情况,强化对配送企业保障供应情况的监管,实行信用等级管理。

(三)监控医保基金支付使用。及时反映医用耗材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分析降价医用耗材医疗机构、医生使用情况和医保基金减少支出情况,运用医保支付政策,促进医疗机构对谈判医用耗材使用,实施医保基金战略购买。

(四)监控资金集中结算。在统一监管平台下实现医用耗材集中结算,统一收支,降低交易成本,强化医疗机构对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管,特别是对带量采购情况的监管,减轻对供应企业资金占用负担,为价格谈判、降低医用耗材价格提供保障。

责编:杨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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