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知识服务提供商
杂志订阅
投稿咨询

21家企业被依法禁止参加招标采购活动

2019年09月17日 作者:杨金亮 打印 收藏

据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公布了8月份新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示及公告情况说明。其中,本月新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主体1641个,退出主体190个。此外,本月新增海关失信企业200家,退出41家。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规定,以及《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规定,8月失信黑名单中,包括北票市富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在内的重大税收违法与海关失信企业将被依法禁止参加招标采购活动。

据了解,依据《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发改财金[2016]2798号),有关部门将对北票市富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地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江阴宙峰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阴成沃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广州市芷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粤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武汉阜康金

银制品有限公司、重庆潼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弘拓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沐朗实业有限公司、无锡润之飞纺织有限公司、重庆潼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合锦盛利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尊朋实业有限公司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法依规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限制出境等惩戒措施。

B@Z4TD)MBLYKAQJBIUK{7P4.jpg

依据《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427号),有关部门将对包括广东本邦电器有限公司、广州广天皮件实业有限公司、沂源易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浙江欣龙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绍兴市奇江制管有限公司、浙江联宜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昆山富晟包装有限公司在内的海关失信企业实施在一定期限内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限制参与工程等招投标,暂停审批与失信企业相关的科技项目等惩戒措施。


责编:梁晋
京ICP备16068661号-3 ©CopyRight 2018-2024 《中国招标》杂志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