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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标准公布

2023年05月03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联合发布《湖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明确,招标代理机构的综合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C五级。首年(以日历年为准)在湖南省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外省招标代理机构,以及首年从业的省内招标代理机构,若该机构有1名以上项目负责人,且“不良信用行为”一级指标无扣分,则其信用等级默认为A级。若上述招标代理机构“不良信用行为”一级指标存在扣分,则按照本条第一款中的综合信用等级标准评定信用等级。招标代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的综合信用评价和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由计算机系统自动评定,实行动态调整,每季度更新一次。招标代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综合信用评价结果适用于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行业信用得分适用于全省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支持评价结果在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承接、事中事后监管、政策扶持等方面中应用。鼓励招标人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时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不得滥用信用评价结果对评价对象采取减损权益或增加义务的惩戒措施。

责编:夏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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