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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拟将无正当理由的异议投诉纳入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2023年03月01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夯实招标投标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其中强调,要切实规范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招标人要严格执行强制招标制度,强化招标文件等招标过程中重点环节内部控制管理,规范招标人代表的评标行为,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事项集体议事决策机制,对招标发起、过程和结果负总责。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合理选择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且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可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发包,投标价格应当充分竞争。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诚信参加投标活动,对投标人提交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承诺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伪造材料、以非法方式取得证明、无正当理由和事实依据的异议、投诉或者举报等故意扰乱招标投标市场秩序行为,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应当结合相关事实证据,将其纳入不良市场行为记录,坚决予以公开曝光。


责编:彭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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