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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绿色建材采购 促进建筑品质提升

2022年10月08日 作者:王可 打印 收藏

绿色建材,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内可减少对天然资源消耗和减轻对生态环境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2020年,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南京、杭州、绍兴、湖州、青岛、佛山6个城市作为首批试点城市,要求在为期两年的试点期内,形成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同时,加强工程设计管理,落实绿色建材采购要求,探索开展绿色建材批量集中采购,严格工程施工和验收管理,加强对绿色采购政策执行的监督检查,通过加快绿色建材的推广应用,促进高品质绿色建筑发展。

为加快推广绿色建材应用,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2021年,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技术委员会发布《关于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实施细则、编制、备案和审核的技术决议》。绿色建材的壮大更符合全球绿色发展的需要,随着试点工作的推进,加快建材行业产业链、供应链的低碳转型,能够提升中国在绿色发展方面的话语权。笔者作为基层一线长期从事招投标工作人员,就绿色建材推广后的招投标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供业界同仁参考。


增强招标人主动履责意识


招标人对建筑材料有着千差万别的需求,招标人主动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直接影响后续招标活动的开展。招标人要提高工作站位,对绿色建材市场进行调研,根据调研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招标需求。一是丰富宣传方式,让招标人提高对绿色建筑材料的了解。通过财政补贴和节能环保理念的宣传和市场化的刺激,引导招标人树立主体价值导向意识,积极向当前改革方向靠拢。发挥主观能动性,大力推广绿色建材,推动实现工程建设的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二是在政府采购工程中,向招标人推广可循环可利用建材、高强度高耐久建材、绿色部品部件、绿色装饰装修材料、节水节能建材等绿色建材产品。如青岛、佛山将水性防水涂料和高固含量防水涂料均纳入政府采购的基本要求中,而其他城市则仅纳入了水性防水涂料。三是组织招标人学习试点城市典型经验,如已经出台的《青岛市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等。针对公共建筑以及具备公共属性的绿色建材产品,应学习客观、量化和适用实际的需求标准,不断提高匹配度和适应性。同时,也要不断总结经验,逐渐降低建造成本,提高建造效率和效益。


提升清单编制科学性


招标人委托第三方编制清单工程量前,应充分完整地掌握绿色建材情况,熟悉技术规范,提高科学性和准确性,做到应编尽编。招标人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绿色建材调研工作,了解绿色建材企业、品类、性能、价格、供求关系、交易习惯等方面的信息,形成采购需求。一是采购需求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如绿色建材产品分别有绿色建材评价标准、认证实施细则与其一一对应,防水涂料绿色建材产品认证依据标准T/CECS 10040-2019《绿色建材评价防水涂料》,从资源属性、能源属性、环境属性、品质属性4个维度对防水涂料进行分级评价。二是从项目源头即设计环节开始把控,明确绿色建材种类、标准要求,对项目同类设计内容的建材需求标准进行规范统一,提升所需建材的采购规模和范围。如获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防水涂料产品,要体现其在全生命周期内对天然资源能源消耗少、对生态环境影响小以及品质性能高等绿色特征。三是应将设计单位的专家确定的通用做法作为初稿,再向绿色建材工作各相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为5年,并定期开展监督;产品获得由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绿色建材认证证书。招标时,要科学测算绿色建材成本,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竞争和管理能力的提升,解决使用绿色建材可能带来的成本上升等问题。


建立完善质量控制机制


加强招标人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建设,能更好地实现招标效果。一要完善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绿色建材采购的事项集体研究、合法性审查和内部会签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要建立落实绿色建材采购需求标准的政策执行机制,将项目概算、工程设计、绿色建材需求确定各个环节的工作整合纳入闭环管理。二是提高重要性认识。绿色建材不仅仅是指在材料制备的过程中使用清洁的施工工艺,在产品生产的过程中降低能耗,同时也要保证在建筑材料的使用过程中降低整体的能源消耗。比如,可以采用保温隔热的墙材或者真空的绿色玻璃。招标人员要深入研究绿色建筑的设计理念及相关的环保节能技术,增强产品的差异化竞标能力。三是强化流程控制。突出重点环节,落实制定绿色建材应用要求,绿色建材需提供相应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证明文件,以高品质建筑、政府投资带动绿色建材的应用。不将与项目不相干的业绩、证书,以及超出项目需要的要求作为评审因素。这样既规避了招标人违法的风险,也减少了采购过程中供应商质疑和投诉的风险。


规范履约验收流程


绿色建材采购结果的验收事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强化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能够为招标人落实主体责任提供事后保证。一是依法制定验收方案。以科学绩效目标为核心,构建包括成本核算、过程合法评估、政策落实、使用满意度等多维度绩效评价,形成科学完整的指标评价体系。可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在履约期内,监管部门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绿色建材产品实施至少两次的随机抽检。招标人建立逐级控制机制,对于绿色建材产品质量不达标的,不得验收和付款。二是完善验收方式。“三分材料,七分施工”。施工是绿色建材能否达到设计效果的关键。验收时, 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指标、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看绿色建材是否符合绿色建筑要求,让绿色建材标准全面覆盖生产、使用、回收环节。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最后形成绿色建材工程自查报告,报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三是严格落实履约验收责任。验收合格的产品,招标人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招标人应依法及时处理。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情形的,招标人应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结语


随着城镇化发展的加速,绿色建筑前景可期,而绿色建材是绿色建筑的重要基础。绿色发展已经成为当前经济发展的主旋律,有利于贯彻资源节约型以及环境友好型的发展理念。在绿色采购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大背景下,研究推进绿色建材的招标问题将成为这场改革和发展的助推器。招标人落实主体责任,沿着改革方向奋发作为,大力推进绿色建材采购,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排放、提高效率、保障品质,为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责编: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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