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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常规化检测的财力来源辨析与建议

2022年07月06日 作者:贾康 欧纯智 打印 收藏

中国抗击新冠疫情中采用的核酸检测手段,与世界上其他国家有共同之处,但又有一些特殊性——作为拥有14亿人的全球第一人口大国,已经在防疫抗疫中形成了“动态清零”的“路径依赖”,这种检测手段在“常规化抗疫”概念下,“全员”程度和使用频次与规模,一定会在全世界居最高之列,其相关成本所需的财力支持,也就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现实问题。

在各地已经做过的至少百亿次数量级的检测中,原来作出资金支付的财力来源,大致有中央政府以抗疫特别国债筹集而后下拨各地的抗疫资金,国家医疗保险基金,各部门、各地方可动用的本部门、本级政府应急资金与项目调剂资金,各位检测者支付的检测费,等等。前一段时间,越来越多的地方场景中,实行高频次的全员免费检测(如北京许多社区一天一次),要求覆盖全体社会成员;由此大量生成的检测开支,在已无特别国债和应急资金来源的情况下,据报道曾主要依靠动用国家医保基金,而新近有关部门作出明确规定,不得再动用国家医保基金支付核酸检测费用。于是乎核酸常规化检测所需财力,今后应主要来自何方,已引起舆论关注并众说纷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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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相关财力来源的辨析,讨论中会涉及经济学、财政学和管理学等学科的理论认识。首先,在中国如何优化“动态清零”技术路线,关联于政治学与社会学内容。对此,笔者在这里不作展开,只是假设政治正确的前提下,费用会有与管理因素相关而可优化的总支出规模,然后,我们可讨论如何以执行正确技术路线的合理机制,控制支出,取得尽可能令人满意的结果。那么接下来,需要加入经济学、财政学、管理学等方面的认识,作为进一步分析的基础:

第一,按照经济学的“激励相容”机制设计理论,应努力使中央、地方、相关组织(企业、机构)和个人,在追求自体利益的同时,其行为结果能与集体(公众)利益最大化相合,从而“共赢”。

第二,按照财政学的“合理分权”原理,需充分考虑合理调动地方政府和一线检测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从而使他们尽责而又节约地使用由经费支持的核酸检测手段。

第三,按照管理学的“权责利结合”原理,对使用经费的主体,应尽可能实现用权、履责和受益的紧密结合、形成有效的内部权衡和外部制约。

依上述原理和原则作具体讨论与设计,我们认为,中国抗疫在核酸常规化检测的财力来源方面,可依照“多渠道筹资、地方守土有责、中央酌情差异化支持、受检人适当负担”的思路,形成如下操作要领:

一、各级地方政府在“守土有责”前提下,应动态优化地设计最合宜的本辖区常规检测方案,财力上能省就省,当花则花;资金第一来源是“块块”上的地方可支配财力,而非垂直体系“条条”上的国家医保基金或中央拨款。这样,首先在地方政府公权运用与管理尽责、政绩追求之结合上,可排除对中央或国家垂直体系资金“可以敞口花”的期待,转而基于自身情况精打细算。具体的检测用品购置、人员用工开支等,应当运用阳光化的规范的政府采购机制,实现有效的成本控制。对于药品和用品的供应厂家,原则上是以招投标竞争和审计手段等的结合,调控为“非暴利但可接受”的定价与利润水平。

二、中央层面有必要根据各地不同的财政实力、疫情冲击情况等,差异化地决定在必要时如何对地方施以援手,以体现中央政府维护全国大局的应尽职责。检测常态化局面下,则中央层面很有必要在总结经验和作专业化测算的基础上,由粗到细形成一些拨款的计算公式(类似于已有经验积累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计算公式,其中代入必要的、有客观依据的统计数据,合理设置各因素的权重),以为科学决策提供扎实依据。

三、对居民个人参加政府规定的大规模全员检测,可延续目前多地已执行的免费政策;但个人有自主选择权的出国、出行、参加特定社会活动等所需的常规核酸检测,可继续实行适当收费的方式,价位也应通过竞争机制与审计监督等,使之尽可能从低。

                                                        

责编:戎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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