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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优化招采营商环境

2021年12月06日 作者:江顺龙 打印 收藏

  竞争是市场机制的灵魂,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在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背景下,进一步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促进全国统一市场形成的时代要求。

  推进全国统一市场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前提

  对市场定位的认识为制定公平竞争政策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确立了市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决定》说明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理论创新为先导,同时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四大提出“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是重大的理论突破。从党的十四大到十八大的20多年间,各时期对于政府和市场关系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创性地提出市场起决定性作用,更加突出了市场的地位。这是理论上的重大突破和实践上的重大创新,为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制定公平竞争政策指明了方向。《决定》说明还提出“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标志着全党全社会对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市场公平竞争的保障

  竞争是市场机制的灵魂,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企业优胜劣汰最有效的机制之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了从引入竞争、促进竞争到维护公平竞争的迭代。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公平竞争的刚性约束,成为现阶段我国竞争政策实施的重点。这对解决行政性垄断、地方保护、产业政策不当干预等问题具有积极作用。

  202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首次提出了市场经济的三大基础性制度——产权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保护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必然选择,是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的迫切需要,是落实反垄断法保护市场竞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本要求,是培育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营造公平竞争社会环境的有效路径。

  “放管服”改革为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创造良好条件

  从2014年起,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放管服”改革作为“本届政府开门第一件大事”,到2016年5月仅用三年多的时间,就提前超额完成了本届政府成立之初所承诺的目标,取得了重大成效,为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推进扫清障碍,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创造良好条件。

  在招标采购领域,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人大修法取消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法律规定以后,国务院部门先后取消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等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取消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认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到120个工作日以内。着力改革商事制度,工商登记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前置审批精简85%,注册资本由实缴改为认缴,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以减证和推进“证照分离”为重点大幅放宽市场准入。据不完全统计,社会代理机构实行备案制以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数量迅速增长到三万多家,招标代理机构数量也增长到八千多家。近几年,招标采购代理市场竞争非常激烈,正是因为代理市场主体的数量多、活力强,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逐渐形成。

  招标采购领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情况分析

  2021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司法部发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是从审查机制和程序、审查标准、例外规定、社会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的落地生根,以更高质量、更大力度推进制度深入实施。其中明确,制定招标采购政策须实行公平竞争审查,这对招标采购政策制定机构提出了新的、更明确的要求。

  关于招标采购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政策文件

  2019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八部门印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全国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调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依法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破除招标投标领域各种隐性壁垒和不合理门槛,维护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营商环境。2021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2019年7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1月,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决定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

  典型案例

  《实施细则》是相关政策制定机构今后制定招标采购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的基本遵循,是招标采购从业人员合法合规开展招标采购活动的重要依据,是营造招标代理机构优胜劣汰、转型升级、拓展业务范围适者生存的规范指引,是代理机构提升专业技术服务价值的努力方向。以下列举实践中几则违反公平竞争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的案例,以便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有所了解。

  1.《关于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促进XX提高国际竞争力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将采标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违反了“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标准。

  2.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XX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版)》,其中提出,政府性资金工程项目、民营企业投资项目,与外地企业同等资质条件下,鼓励优先邀请我市注册的具备承接招标项目资质能力的建筑企业参加投标,违反了“不得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的标准。

  3.2017年8月,我国首例行政垄断行政诉讼案、备受业界关注的深圳市斯维尔科技有限公司诉广东省教育厅涉嫌行政垄断一案二审终结。广东省教育厅在“工程造价基本技能赛项”省级比赛指定独家软件属于滥用行政权力,扰乱了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营商环境,被市场监管部门作为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典型案例。

  4.2020年普宁市校服采购项目被立案调查。项目规定实行“一市一款”校服款式,采用公开招标模式确定该市中小学校服生产制作供应商,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必须从5家获得校服制作资格的企业中“五选一”选择一家作为供应商,属于“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标准;校服的价格按照中标的“参考价”执行属于政府干预校服市场价格形成。该案被列为国家重点督查案件,责令整改。

  结语

  综上所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推进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和优化公平竞争营商环境的重要制度。招标采购领域是行政垄断、行政干预、权力寻租和滋生腐败的重灾区,在招标采购领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新时代构建发展新格局的要求,也是执行《反垄断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现实需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一项新生制度,需要各级各行业监管理部门、招标(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掌握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标准。进一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保障机制。同时,对有关政策措施进行审查,坚持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并重,持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严格审查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建立规范流程,引入第三方开展评估审查,把自我审查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加强社会监督,有力规范政府行为。完善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制度,建立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有违公平竞争问题的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加大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权力寻租等不正当竞争的查处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标采购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优化招标采购营商环境。

责编:戎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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