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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2021年06月03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近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黑龙江省住建厅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按照住建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第二批)的决定》(建法规〔2020〕2号)和黑龙江省司法厅下达的《黑龙江省直属单位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设定的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结合目前黑龙江省住建厅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实施情况,编制《黑龙江省住建厅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设定省级23个事项清单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其中勘察设计企业14项,建筑业企业4项,造价咨询企业2项,房地产估价机构3项。《实施方案》指出,对住建部设定的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涉及市县住建部门权限的,编制《市、县住建系统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设定市级7个事项清单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其中建筑业企业4项,招标人自行办理事宜备案、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核发各1项;设定县级3个事项清单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其中招标人自行办理事宜备案、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核发各1项。

责编:梁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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