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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南明确报量,“4+7”全国扩面提速!

2019年08月13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8月1日,河南省医保局发布 《关于做好河南省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相关药品采购数 据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 个公立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乡镇医院等基层医疗机 构)、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 军队医疗机构全部按要求填报试 点相关药品 2017 年和 2018 年实际 采购数据。值得注意的是,河南省 医保局发布的通知加注“特急”字 样,要求在2019年8月6日前,各医 疗机构完成相关药品2017年和2018 年四季采购数据报送工作。

  另据相关信息显示,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发布《自治区医 保局关于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填报部 分药品实际采购量的通知》,要求 各设区市医保局汇总辖区各医疗卫 生机构相关药品2017年、2018年实 际采购量,并要求在2019年8月7日 前上报。

  两个省份医保局都发文要求在 8月7日前上报2017年、2018年“4+ 7”25个带量采购品种的采购量情 况,市场中普遍分析认为“4+7”带量采购全国扩面速度在加快,但 实际如此急迫要汇总相关采购数据 情况,很可能是为“4+7”第二次 带量采购扩面会议做准备。

  “4+7”扩面方案或将公布

  2019年7月12日,国家医保局在 上海召开的“药品4+7集采扩面企 业座谈会”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 浪”。而该次座谈会由国家医保局 组织,于上海召开,7家第一轮“4+ 7”中选企业、13家落选企业参加。

  该次会议主要明确了第二轮 国家集中带量采购的大方向,采购 品种没有扩大仍然框定在“4+7” 带量采购首批的25个品种,在“4 +7”采购全国扩面过程中,取 消“单一中标模式”。 从竞标规 则来看,药价没有最低,只有更 低:所有企业(包括原研企业) 以“4+7”中标价格为天花板进 行价格申报,报价最低者直接中 选,而报价低者在挑选带量省份方 面具有优先权。这表示,部分降价 幅度较低的品种将在上一轮价格的基础上再降价。

  但上一次的会议仅公布了第二 轮国家集中带量采购的大方向和时 间表,并未推出具体的方案。时间 安排与业内此前猜测一致:今年10 月前出文件,年底启动招标,明年 开始执行。“4+7”城市明年3月到 期后也将按此方案执行,第二批集 采计划明年上半年开始,将按此方 案执行。

  而此前据一位接近此次座谈会 的业内人士透露,此次带量采购仍 然由上海药事所组织实施,下周方 案报国务院批准,估计8月初公布方 案,10月就有望开展。从此业内人 士透露的时间节点来看,明天在上 海召开的第二次“4+7”扩面会议 很可能是为8月初公布的方案收集意 见,预计“4+7”扩面的具体方案 也很可能在会议之后不久公布。

  报量将明确规格

  虽然目前为止,仅有广西、河 南两省发通知要求在8月7日前上报 “4+7”带量采购中标25个品种2017年、2018年在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医 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 构中的采购量,但实际可能正在进行 采购量统计的地方并不止这两地。

  早在 2019年5月31日,河北省 医疗保障局便发出《关于开展公立 医疗机构部分药品使用情况调查统 计的通知》,要求5月31日至6月5 日,全省公立医疗机构统计“4+ 7”中选的25个品种,按照通用名 下区分给药途径、规格,不区分剂 型的方式统计2018 年(时间节点为 2018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使 用量,并根据2018年使用量,科学 估算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使用量。而福建省则更早明确跟标 “4+7”,更早摸清了省内带量采 购品种的采购量情况。

  除此之外,江西省医保局此前 也联合江西省卫健委下发文件,要 求全省各公立医疗机构填报25种国 家带量采购中选品种的年度计划采 购量。通知要求,2019年4月15日至 4月26日,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登录江 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对25种国 家带量采购中选品种对应产品的年 度计划采购数量,进行网上填报。

  但值得注意的是,广西的“4 +7”报量文件明确报量时要区分 产品的具体规格,能够避免非中标 厂家与中标厂家之间的“明争暗 斗”,这或许也会成为“4+7”带地区推进。2019年8月1日,广西壮族 自治区级GPO采购目录(第一批)悄 然流出,经统计,第一批目录仅有34 个品规,但几乎都是采购金额较高、 用量大的品种,比如:血塞通注射 液、目前在国内治疗乙肝常用的核苷 类药物阿德福韦酯(分散片、胶囊、 普通片)、阿莫西林(分散片、颗粒 剂)、头孢呋辛(胶囊剂、普通片、 注射剂)恩替卡韦、拉米夫定、替 诺福韦、替比夫定等。

  而在2019年上半年,广东省 部分城市如梅州、、湛江等地,新 疆、吉林和广西等地均有城市与深圳 市建立跨区域联盟采购模式。南至广 州、深圳、广西梧州,北至长春、延 边,西至石河子,如今,GPO采购的 模式在各地都有布局——但其进度有 所不同,深圳和广州、韶关、梅州 等地都已进入采购阶段,长春、延 边等地仍在准备阶段。

  可以看到,药品降价虽然是全 国性的大方向,而“4+7”带量采 购也有加速扩大试点范围的趋势,但 带量采购不会是未来药品采购的唯一 方式。GPO等采购方式也在试点地区 和品种推进,作为药品生产企业需要 关注多种采购模式,才能在未来药品 降价的大趋势中获得机会。(本刊综述)

责编:杨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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