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04,879,984.66元,招标人为江苏新海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204,879,984.66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12-15 08:30到2026-1-5 17:00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1-8 17:00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1-9 9:00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项目基本情况
1、标段编号:JSHJ-20251215
2、标段名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04,879,984.66元
5、最高限价:204,879,984.66元
6、项目建设内容: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污水管道进行提升改造,合计铺设污水管道约86986米,其中DN500球墨铸铁污水管道22900米、DN600球墨铸铁污水管道19280米、DN800球墨铸铁污水管道15880米、DN1000球墨铸铁污水管道28926米,并配套检查井、土方开挖回填、路面修复、绿化恢复。
7、合同履行期限:21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2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1.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1.4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2、不得存在的情形
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2.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2.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资格申请书的重要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企业不良行为是指在江苏工程招标投标网站上公示期内不良行为记录。
4.2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5年5月-2025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拆)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非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文件及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4.3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
4.4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5其他
⑴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⑵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
九、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12-15 08:30到2026-1-5 17:00(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以及保险缴纳证明(2025年5月-2025年11月)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原件需带至报名现场备查,否则导致报名不成功的所有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售价:26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新海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新海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道705房间
联系人: 王工
电 话:18861303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