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雁河鸿雁广场河段冬季冰面娱乐经营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TZB(CW)2025-17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鸿雁河鸿雁广场河段冬季冰面娱乐经营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库尔勒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库尔勒市鸿雁河鸿雁广场河段水面,冬季形成冰面,面积约148亩(按实际测量为准),示意图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鸿雁河鸿雁广场河段冬季冰面娱乐经营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鸿雁河鸿雁广场河段冬季冰面娱乐经营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及身份证或具有法定效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07日10时00分到2025年06月17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5年6月7日至2025年6月17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10:00至14:00(北京时间),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方式:供应商到库尔勒市永安大道观棠云邸18号楼一层(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法人前来报名请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及身份证,如是委托人前来报名请携带具有法定效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须明确采购项目及包段名称、授权事项、权限、期限等信息并将法人身份证正反面与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放置同一页)、被委托人身份证;(注:以上证件均需按项目提供,营业执照三份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须提供三份原件,并将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放置同一页加盖鲜章,以上资料携带原件备查,资料不全将导致报名不成功)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9日16时30分
递交方式:库尔勒市永安大道观棠云邸18号楼一层(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9日16时30分
开标地点:库尔勒市永安大道观棠云邸18号楼一层(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七、其他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库尔勒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库尔勒市
联系人:刘诗奇
电话:1869965773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库尔勒市永安大道观棠云邸18号楼一层(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牟佳欣
电话:15352520808
电子邮件:195523168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