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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评审专家(此处将招投标活动中的评标专家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评审专家统称为评审专家)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结果的影响至关重要,它是反映市场配置资源效率和公平性的重要环节。新时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工作已经步入了新台阶,各地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不断深入,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承担起了公共资源交易的重任,交易平台已经进入了整合共享的改革新阶段。而评审专家管理工作仍然坚持传统的管理理念和工作机制,延用过去的规章制度和方法,暴露出很多问题,严重制约了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健康发展。
评审专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依据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新要求,个人认为,评审专家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现象有以下几点:
1.评审专家管理体系不顺畅
传统的评审专家管理工作按行业进行区分,由各行业行政监管部门负责评审专家资格审核、录用、培训、考评和取消资格等管理工作。这与当时公共资源按行业分散交易直接相关,也便于使用和管理。而现在,交易平台整合了过去分散的行业交易机构,实现了“管办分离”,组建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等综合协调管理机构。现实情况是很多行业监管部门缺乏对评审专家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等机构想管却没有职责,存在着多头监管与监管缺位并存的突出问题。
2.综合评审专家库形同虚设
虽然过去各地在发改系统都建立了综合评审专家库,汇集了各行业的专家资源。但由于当时各行业公共资源交易是分散组织,事实上分行业建立评审专家库的做法依然在延用,提供给综合评审专家库的信息得不到及时更新、完善,其作用发挥越来越小,以至于很多行业在抽取专家时,要求从各行业系统管理的专家库中抽取专家,久而久之造成了各地综合评审专家库形同虚设的困局。
3.专家素质和评标能力差异很大
近年来,随着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不断深入,在机构职能整合、“管办分离”等改革背景下,各行业监管部门对专家资格核审、录用、培训、考评等工作的重视程度不一,特别是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出台了很多新政策,提出了很多新要求,很多专家对这些新政策、新要求知之甚少。专家素质和评标能力往往是建立在经验和自学的基础上,缺少系统的、高质量的培训活动。专家不专、业务政策不熟悉、能力素质不强,甚至不会使用电脑操作,不能够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作业等问题表现突出,严重影响了评审活动效率和质量。
4.对专家评标行为缺乏奖惩机制
以往的专家管理办法虽然对专家评标行为有要求,但缺乏约束机制。一方面监管部门因人力等因素不可能到现场进行全面监督,另一方面代理机构因特殊的市场角色和利益诉求等原因,也不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专家评标行为。专家评标行为管理失控是一项长期存在的现实问题,其主要原因是缺乏奖惩机制、监督机制。在这样的市场环境、工作机制等背景下,仅靠专家自觉,不能够激发优秀专家的评标热情,不能够打击、限制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了市场环境和评标评审业态良性发展。
5.专家同工不同酬问题影响深远
由于专家库管理分散等原因,有些地方关于专家劳务费管理办法有不同的版本和标准。专家参加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评标活动时,由于执行的劳务费管理办法不一致,导致专家、市场各主体对评标劳务费用标准理解不一,专家对同工不同酬问题反映突出,也造成很多问题和不良现象。如故意拖延评审时间、擅自离开评标现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认真评标等。新时期,随着远程异地评标活动的不断普及,不同地域专家参加同一个项目的评标活动,若不能妥善处理和解决同工不同酬等问题,将严重影响专家参加评标活动的积极性和评标现场工作秩序,对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准确性影响深远,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行业的健康发展也会带来很多问题。

6.专家对创新发展缺乏应有技能
整合建立统一的交易平台后,各地围绕影响招标投标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的瓶颈问题积极创新,研发了以“互联网+”等新技术为支撑的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网上专家抽取系统、不见面网上投标开标系统、远程异地评标系统、智能评标辅助系统、利用BM技术3D展示样品和建筑结构、大数据分析应用系统等,这些新技术、新系统的使用,大大提高了评标工作效率和质量。但一些专家的业务技能还停留在传统评标模式,对交易平台的创新发展缺乏了解,不会操作、不会评标的问题凸显,严重影响了评标工作效率和质量。经常会遇到同一个项目的评标专家之间也相互抱怨等现象,不仅浪费了其他专家的工作时间,而且影响了专家再次参与评标活动的积极性。
7.对违规挣钱专家缺少限制对策
现实中也存在着专家应当回避而不回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不遵守评标纪律、通过微信群等通信工具主动泄露评标信息等行为。由于这些行为的隐蔽性、广泛性,使取证工作、监督工作无法有效实施,加之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和高效的执法团队,对专家违规挣钱行为存在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象。
8.不适应全流程电子化评标要求
交易平台整合后,国家要求建立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实现交易全过程网上操作、网上留痕、全程监督等。由于专家库分行业分散建立、专家抽取系统和操作方法是各自为政,很难使专家信息与项目交易信息实现无缝链接。加之交易平台对专家评标活动实施了封闭管理,在专家进入交易平台评标区之前,无法得知将要参加的评标项目信息,这就需要用专家的基本信息与项目信息在交易系统实现匹配。很多交易平台专门整合建立了独立的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完善了专家基本信息,实现了通过身份证、指纹、扫脸验证等进入评标室,通过完善专家个人银行账户转付评标劳务费等老大难问题,受到了多数专家称赞和市场主体的一致好评,也有效解决了专家参与评标活动信息提前泄露等问题。
9.专家评标行为透明度不够彻底
依照有关规定对专家评标行为进行保密的要求,一部分专家认为公开专家评标行为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容易对专家产生误解和伤害。大部分专家能够接受对评标活动的录音录像、现场行为全程监督等。交易平台近年来围绕评标行为公开、透明工作,也进行了很多探索。有些交易平台开展媒体开放日活动、聘请社会代表走入评标区监督评标履职活动,将专家评标行为现场进行转播,邀请代理机构、招标人、投标人、群众代表等市场主体通过监督室视频观摩专家评标活动,增强了专家评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受到市场主体的一致好评。虽然这种创新做法有一定的积极因素,但与现行的政策法规要求存在一定冲突,实施起来阻力和困难很大,交易平台的风险防范也缺乏有关制度保障。这就需要从政策法规层面进行完善和修改,通过制度建立起更加公开、透明的评标模式,增强专家评标工作的公正性,这也是对专家评标行为进行全面见证、评议、监督管理的基础性政策保障。
10.干预专家评标的行为时有发生
保障专家独立评标,既是专家的权利,也是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原则。现实中干预专家独立评标的事件屡见不鲜。围猎专家、权力干预、行贿专家、递条子打电话、通风报信等现象时有发生。交易平台整合后,针对这些问题采取了有效举措。譬如压缩抽取专家提前时间,通知专家信息中不包括项目名称,专家进入评标区禁止携带通信工具,进入评标区不得私自外出,进入评标区才能得知项目名称和其他专家成员信息,无关工作人员禁止进入评标区,工作人员进入评标室实施“双人双岗”制约机制,现场录制、转播专家评标行为,组织项目交易相关市场主体对专家行为进行评议等,这些做法带有探索性、创新性,有效遏止了干预专家评标行为的发生。

探索评标专家改革需几方面发力
加快评审专家改革步伐,是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有效保障。特别是整合建立统一的交易平台后,各地交易平台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机制和新举措等,是研究探索评审专家改革工作的基础。要统筹考虑现有规章制度的滞后性和新机制、新技术、新模式发展的前瞻性要求,建议在顶层制度设计和加快改革方面要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一是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后形成的新机制、新机构与传统管理理念、方法之间的衔接与职能区分,要明确职责,责任到岗。要把综合评审专家库做实做好,与统一规范的交易平台形成有机整体,发挥作用;
二是要重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专家评标工作服务、履行见证服务职责和强化对评标专家管理工作方面的作用,细化工作职责和内容,形成任务区分合理、工作机制顺畅、对接及时高效的工作氛围;
三是加强对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制度的完善与修订工作,清理过时的政策文件,从顶层规范综合评审专家库建设,明确专家资格审核、录用、培训、考评、管理等事项的主体责任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开专家评标行为的范围和内容,建立相对统一的专家劳务费标准管理办法;
四是将专家信用评价、市场相关主体对专家评标行为评议、交易平台见证服务等工作与专家评标奖惩机制相结合,培育良好的专家评标市场环境,保护好专家评标工作的积极性;
五是拓展专家库资源渠道,丰富专家库资源,积极探索和吸引在职专家参与评标活动的管理办法,加强专家对新技术、新技能应用的培训,提高评标工作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