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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营商环境 提高民资审批便利化水平

2018年09月10日 打印 收藏

□文/武文卿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副司长韩志峰、财经司司长陈洪宛、法规司巡视员郝雅风等,在主题为“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新闻发布会就诸多热点问题与参会媒体记者互动。韩志峰表示,中央层面核准项目数量累计减少90%以上,项目核准前置要件由30余项精简为2项,全国实行告知性备案的项目占企业投资项目的比重已超过90%。

  促建长效机制 清理核查报建审批

  韩志峰在回答《中国证券报》记者“当前一些投资领域仍然存在着一些投资门槛高、审批流程长等弊端,作为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如何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的便利化水平”问题时称,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为民间投资营造良好环境,在下放核准权限、精简审批事项、建立并联审批制度、推行告知性备案管理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近期将重点推进四方面工作,一为开展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情况清理核查,二为建立“投资项目审批难点问题征集”长效机制,三为大力推动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创新,四为建立投资发展趋势监测机制。

  2017年下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地方逐项梳理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情况,对于条件成熟、能够办理的项目,按照规定时限加快办理;对于暂不具备办理条件的项目,要帮助民营企业尽快落实有关条件;依法依规确实不能审批的项目,要向民营企业作耐心解释和说明。

  全国各地共核查项目24.4万个。各地针对发现的问题,边清理边改革,持续优化报建审批流程,创新开展报建审批工作,服务水平有所提高。

  2018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国政府网,启动“投资项目审批难点问题征集行动”,建立起常态化、持续性的问题反馈机制。围绕“审批难点”、“政务服务环境”、“建言投资管理”等3大板块,梳理出“申报材料多”、“办理时间长”、“自由裁量权大”等5大类600余条问题。

  改革审批制度 监测投资发展趋势

  国家发展改革委鼓励各地先行先试,大力推动投资审批减事项、减环节、减时间,取得较好成效和宝贵经验。如,浙江省积极探索“标准地”改革、聚焦审批流程再造,形成 “投资审批最多100天”新模式;山西省积极推行企业和政府“双向承诺制”,通过政府完成服务承诺、企业作出信用承诺,使项目落地周期缩短三分之一以上;江苏省大力推动“区域评估”,区域内评估结果供各个项目共享使用,进一步提升项目推进效率。

  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于2017年2月正式运行,各类项目都要通过在线平台实行统一代码管理和办理审批事项,目前平台已赋码项目近200万个、归集各类审批信息300多万项。

  以此为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投资发展趋势监测机制,从2018 年6月开始,每月定期发布监测专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和新闻客户端发布。

  建设信用承诺 降低投资风险

  针对《中国日报》记者“当前民间投资还存在不愿意投的情况,其中也有营商环境欠佳的考虑、包括政府和市场主体的诚信问题。国家发展改委会采取哪些措施”的问题,陈洪宛分析,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地方、各部门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别是不断增强政府和市场的信用意识、持续提高政府公信力、进一步规范市场体系、降低信用风险,以此促进改善投资环境、提升经济运行效率,从而增强民资信心。

  推广信用承诺制度,支撑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管。企业对照有关标准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并公示,即可开展设计、施工等事宜,加快投资建设进度;监管承诺的实际兑现情况,建立相应的信用奖惩制度,更加规范投资建设。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督促政府部门信守承诺,提升民间投资“安全感”。加强重点领域特别是招商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不得“新官不理旧账”,对不履行政策承诺和合同协议的政府部门及有关负责人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实施惩戒措施,持续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工作。

  强化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应用,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投资信用风险。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不断加强对各部门各地方信用信息的归集整合,打通“数据孤岛”,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将可公开信息向社会公示,提供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为民间投资决策、市场交易等经济活动判别信用风险等提供信息参考。

  净化民资环境 降低融资成本

  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增进市场主体诚实守信,净化民间投资环境。继续推进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覆盖更多重点领域。通过建立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办法,对危害民间投资环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约束惩戒,对守信主体提供投资便利和权益保障,大幅提高守信收益和失信成本,促进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行为自觉,营造诚信有序的投资环境。

  推进“信易贷”守信激励项目,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提升小微企业金融供给能力。2018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指出,要推动各级政府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开发利用,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小微企业的信用融资产品。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信易贷”项目,将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掌握的信用信息依法与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等共享共用,建立小微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使信用状况良好的小微企业享受更优惠的贷款利率和更便捷的贷款审批通道,增加纯信用金融产品有效供给。

  被政府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小微企业,不得享受小微企业融资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内外勾结、弄虚作假、骗贷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制约民资发展的瓶颈

  对于央广记者“一些企业反映,目前民资还是面临着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市场的冰山,玻璃门、旋转门和弹簧门还是存在。请问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此怎样看、对未来民资发展趋势有何预判”的提问,

  韩志峰坦言,近几年来民间投资整体增速持续高于整体投资,但是民营企业民间投资确实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个别地方和领域可能还比较突出,这其中既有新旧动能转换、营商环境等外部原因,也有民营企业实力有待提升、管理有待规范等内部原因。

  一是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结构升级、动能转换新阶段,传统制造业普遍市场饱和、产能过剩,一些民营企业在寻找投资新方向时遇到困难,影响了投资意愿。

  二是在新产业、新技术、新领域,中小民营企业往往缺乏资本和人才,自主创新能力有所不足。在基础设施领域,民营企业的建设、技术、运营等经验和能力还有待提高,这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间投资的发展。

  三是民营企业规模相对较小、实力相对较弱,难以获得较高的信用评级。由于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经营状况了解不够,导致贷款、投资决策困难。

  四是一些地方的项目审批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地方还存在“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政务诚信意识需要增强,产权保护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以更好解决民间投资的后顾之忧。

  民资环境的根本性改善

  尽管民间投资发展还面临一些问题,但40年改革开放和持续深化改革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民间投资环境已在四方面有根本性改善:

  一是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大幅提升。从市场主体看,民营企业个数占比超过90%,企业生产、用工、销售等已实现自主决策。从市场准入看,大力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推行“法无禁止即可为”,显性障碍已基本不存在。

  从定价机制看,商品定价主要由市场决定,政府管理价格不足3%。从投资决策看,90%以上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开工前告知性备案,政府仅对少数企业项目进行外部性核准,企业投资决策自主权已充分实现。

  二是绝大部分领域已对民间投资开放。目前,除空中交通管理等少数涉及国家战略安全或机密的领域外,绝大部分领域已取消对民间投资的准入限制。即使在电网建设、铁路投资等以前几乎完全由国有企业经营的领域,民间资本也开始进入。

  三是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不断丰富。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截至目前,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2万亿元,同比增长13.1%。民办银行逐步增多,全国已有17家民营银行开业运营。主要为民营企业融资的私募股权、创投基金不断涌现,目前已有3万多只,规模超8万亿元,新三板挂牌企业超1万家,这都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便利的融资渠道。

  四是营商环境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意识不断强化、方式不断创新、效率不断提高,企业开办、进出口通关、不动产登记等时间大幅压缩。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加快,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初步形成,信用水平明显改善。

  截至2017年底,我国民营企业数量达2726万家,个体工商户6579万户,注册资本超过165万亿元。前不久发布的2018年中国500强企业中,民营企业237家,比2017年增加11家。在互联网等前沿领域,一大批民营企业迅速发展。

  国务院成立优化营商环境组

  郝雅风在回答《中国经营报》记者“国家发展改革委是否有营商评价体系及其是否获得社会认同”问题时介绍,近期,国务院成立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下设优化营商环境组。优化营商环境组组长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担任,主要负责牵头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等。

  《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18〕79号)进一步明确,国家发改委牵头,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按照国务院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区,借鉴国际经验,从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反映城市投资吸引力、体现城市高质量发展水平三个维度,初步构建中国特色、国际可比的指标体系,并在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选取22个城市进行试评价。

  2018年8月27日—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全国营商环境评价现场会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优化营商环境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全国31个省(区、市)优化营商环境负责人、特邀城市代表、专家、境内外媒体记者等共300余人参加会议,明确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主要分三步走。

  2018年底前,构建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在22个城市开展试评价;2019年,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部分地级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2020年,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从具体内容来看,主要是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完善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做好人、财、物及制度保障,逐项分解细化任务、进度安排和工作目标,采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手段,动员企业、政府部门、中介机构等力量开展评价。

  二是通过评价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于长期积累的深层次问题,深挖体制机制原因,找准改革突破口和关键点。对于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地方开拓思路、勇于破题;中央有关部门注重梳理提炼,推动形成全国层面改革举措。对于地方层面的个性问题,因地制宜,加快推动出台一批针对性强的改革举措。

  三是深化改革创新。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对照营商环境评价各指标的最优值,参考借鉴相关做法,结合实际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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