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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法修订全面启动 “互联网+”招标采购任重道远

2018年01月16日 打印 收藏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召开招标投标部级协同会议,全面展开招标投标法的修订工作,拟于2018 年6月底将修订草案上报国务院。“互联网+”招标采购融合发展,有效提升了招标投标领域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益,显著降低了制度型交易成本。

本刊记者/武文卿

  2018年1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与《“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发起部委有关领导走上“第二届‘互联网+’招标采购大会”主席台,开启招标采购全行业进一步协同推进“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仪式后致辞表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制度支撑,推进“互联网+”招标采购任重道远。

  与会的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主要领导主旨发言时披露,近期将组织召开招标投标部际协同会议,全面展开招标投标法的修订工作,拟于2018 年6月底将修订草案上报国务院。、

  这是全行业的大事,也是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指导协调招标投标方面的重要工作。一方面,围绕招投标作制度化设计,为“互联网+”招标采购融合发展奠定法律的基础;另一方面,依托现有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意见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并以招标投标的交易据为修法提供支撑。

  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

  【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电子化交易,统筹用好各类平台资源,支持交易平台以市场化发展构建开放、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体系。】

  法规司主要领导介绍,《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2018年元旦起已正式实施。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反馈的情况看,半个月来总体运行平稳,市场主体反映良好。

  从全国各地的情况看,目前还需要抓紧作好原有制度机制与办法的衔接。招标公告和信息发布,贯通了整个电子招投标活动的全过程,信息发布的电子化、制度化有利于推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有利于在线监管。法规司会全面推进招标投标领域信息公开,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使市场主体有更多的获得感。

  电子招投标在公共资源交易中起步较早,制度相对完善,特别是交易数目和金额大的,应当成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的先行者和排头兵。

  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电子化交易,统筹用好各类平台资源,支持交易平台以市场化发展构建开放、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体系;抓紧制定《电子招标投标的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修订出台《新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规范》,统一数据标准,完善数据内容和格式;推进电子CA互认工作,进一步扩大CA的互认范围,推荐基础好、有条件的省市开展区域一体化合作,在评标专家的远程抽取、异地评标和CA互认方面实现跨区域的共享互认。

  加快系统贯通和信息共享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点推进各类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规范建设运营,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总枢纽,实现各级公共服务平台的资源共享;具体指导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与三大平台尽快实现对接交互。】

  法规司主要领导明确,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抓紧完善交易大数据的收集、使用和监管的政策,发挥大数据、“互联网+”在招标投标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点推进各类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规范建设运营,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总枢纽,实现各级公共服务平台的资源共享;依托各级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各地区、各行业交易平台、行政监督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形成招投标领域完整的信息网络,并与各级信息公共交易平台互联共享。

  国家发展改革委具体指导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与三大平台尽快对接交互:一是在全国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接交互,实现投资项目的全过程在线运行闭环监管;二是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交互,实现招标采购信用信息与其他领域信息的互认共享;三是与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的对接交互,将招标采购活动中价格违法行为纳入统一在线监管的体系。

  据悉,鉴于电子化招标采购已成国际趋势,刚刚修订的《主要国际公共采购规则》都更加强调电子化采购方式的应用,不论国内企业走出去还是国外企业走进来,都离不开电子招标采购。中国电子招投标的起步虽然不算太早,但是技术水平和推广应用程度则处于国际领先地位。

  快速发展中的三个不适应

  【“互联网+”招标采购深度融合的基础不牢固,实践中仍有一些薄弱环节、短板和不足,具体表现为三个不适应:一是思想观念不适应,二是体制机制不适应,三是信息共享不适应。】

  林念修谆谆告诫,在看到国家电子招标采购快速发展的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互联网+”招标采购深度融合的基础不牢固,实践中仍有一些薄弱环节、短板和不足,具体表现为三个不适应:一是思想观念不适应,二是体制机制不适应,三是信息共享不适应。

  由于路径依赖,线上交易与线下办理双轨制并存,市场主体对电子招标采购便捷化的获得感不强。一些地方对市场化交易平台对接应用仍然持有排斥态度,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利益藩篱没有打破,很多资源还散落在各个地区和各个部门,信息碎片化现象比较严重。必须正视这些矛盾和问题,以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从体制机制上突破瓶颈。要知道,推进“互联网+”招标采购还任重道远。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遵循《“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路径,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信息共享,强化制度支撑,促进招标采购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推动“互联网+”招标采购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改善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

  【服务供给更加丰富多元,进一步提升了交易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两年多来,各类电子招标服务平台,通过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全面、便捷、个性化的服务,进一步提升了服务体验,降低了交易成本。】

  林念修回顾,自2015年第一届“互联网+招标采购”论坛举办以来,各地方、各行业积极推进电子招标投标,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健全制度体系,夯实发展支撑,“互联网+”招标采购领域市场主导、政府推动、行业协同的工作格局不断深化,分类清晰、功能互补、互联互通、覆盖全国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加速形成。

  服务供给更加丰富多元,进一步提升了交易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两年多来,各类电子招标服务平台,通过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全面、便捷、个性化的服务,进一步提升了服务体验,降低了交易成本。

  在模式创新上,纵向延伸业务链条,实现招标投标过程服务与第三方支付、物流、租赁等支持服务体系融合贯通;横向拓展业务领域,推出招标+咨询、招标+金融、招标+保险、招标+融资租赁等新的服务产品,实现一站式交易服务。

  在技术创新上不断优化升级投标辅助工具、智能化评标工具、供应商动态量化评估系统等服务软件,引入BIM、区块链应用等新技术,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效率和业务层明显改进。

  市场环更包容开放

  【全国已建立了近2000个各种类型的交易平台,基本能够满足各行业、各地区开展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需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作为全国招标投标信息共享的枢纽、公共服务的载体和政府监管的重要依托,为市场提供了40多项公共服务产品。】

  市场环境更加包容开放,进一步夯实了互联共享发展的基础。两年多来,电子化招标采购日益深入人心,发展环境不断完善,各类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加速建设,互联共享步伐大大加快。

  交易平台蓬勃发展,全国已建立了近2000个各种类型的交易平台,基本能够满足各行业、各地区开展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需要,一些大型交易平台实现了跨区域提供交易服务,并积极探索开展区域一体化合作。

  公共服务体系更趋健全,覆盖各行业、各领域的全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基本建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作为全国招标投标信息共享的枢纽、公共服务的载体和政府监管的重要依托,为市场提供了40多项公共服务产品,荣获中国“互联网+”十大优秀案例奖项。

  招标采购规范化、透明化

  【监管机制的智能高效,进一步提高了招标采购活动的规范化、透明化。两年多来,各地方、各行业加快建设电子招标投标新政监督平台,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在方便市场主体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监管机制的智能高效,进一步提高了招标采购活动的规范化、透明化。两年多来,各地方、各行业加快建设电子招标投标新政监督平台,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在方便市场主体的同时,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一方面利用交易全透明实施全程监督,一些交易平台特别是央企平台利用可视化动态显示大屏幕,让所有流程和数据都能够实时上传展示,所有正在进行的交易状况一目了然,实现了全过程透明化运行和实时动态监督。另一方面利用大数据实现智能交易管理,一些地方通过招标投标交易大数据来分析交易主体之间的关联关系以及异常交易行为,预测GDP及宏观经济走势,为宏观调控和行政监管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

  林念修强调,“互联网+”招标采购融合发展,有效提升了招标投标领域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益,显著降低了制度型交易成本。在服务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值得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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