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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中央财政再推电商进农村

2020年06月08日 打印 收藏

  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 》(财办建〔2020〕48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2020年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鼓励各地优先采取贷款贴息、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中央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通知》指出,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农产品进城,兼顾工业品下乡,对承担疫情防控相关重要物资保供任务、且工作突出的电商、物流、商贸流通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予以适当倾斜。中央财政资金实行“鼓励发展+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一)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支持发展共同配送,推动邮政、供销、商贸物流、快递、交通等资源整合,鼓励实体商业和电商快递的物流协同,整合县域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推动商流、物流统仓共配,降低农村物流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合理规划,在区域节点建设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发展智慧物流。

  (二)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

  支持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升级,整合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统筹品控、品牌、认证、培训、营销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鼓励有条件地区立足农畜牧业、手工制作、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以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电商物流产业园等现有园区为中心,推动电商、物流、培训、金融、创意等服务集聚发展,打造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中央财政资金聚焦服务提升,硬件设施坚持实用、节约,充分利用现有园区厂房、设施设备。

  (三)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

  支持农村地区商贸流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强与电子商务、金融保险、移动支付、就业引导等资源对接,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优化重组,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建立本地化、连锁化、信息化的商品流通网络。引导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加强数字化改造,以乡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开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销等业务,提升商品品质,更好满足农村居民生活和消费需求。

  (四)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支持对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贫困户等开展农村电商普及和技能培训,强化培训机制,突出培训质量而非数量。完善标准化教材,提升培训的针对性,根据实际需求丰富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培训内容。健全培训转化机制,指导对接就业用工,注重跟踪服务而非“一锤子”培训。如实做好培训记录。

  《通知》强调,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细化建设内容和支持标准,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2020年坚持扶贫导向,加快建设进度,加强产销对接。带动贫困户增收。基础较好的县以建立市场化、可持续的农村电子商务运营体系为目标,推动农村商贸流通转型升级,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服务乡村振兴。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征地拆迁、购买流量、人员经费等经常性开支以及提取工作经费等。对2018年当年及以前年份已下达资金中未安排使用部分统一收回,可统筹用于支持农村流通领域。

  据了解,自2014年起,我国连续6年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推动全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到目前为止,已累计支持1180个示范县,实现了对全国832个国家级贫困县的全覆盖。农村网络零售额由2014年的1800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1.7万亿元,规模总体扩大8.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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