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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落实“四个明确” 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

2020年06月02日 打印 收藏

  为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呼和浩特市财政局结合当地实际,坚持“四个明确”全面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一是明确采购意向公开的主体和渠道。采购意向由预算单位负责公开,公开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分网”。

  二是明确采购意向公开的范围。采购意向按采购项目公开,除特别规定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类采购均在公开范围内。

  三是明确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采购意向公开内容具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

  四是明确采购意向公开的时间。全市各旗县区、市本级各预算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应当按规定公开政府采购意向,采购意向由预算单位定期或者不定期公开,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

  据悉,作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对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升采购绩效和防范抑制腐败具有重要作用,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将积极落实各项要求,认真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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